您好! 我想请问,如果租房合同中有些基本设施未写明,而这些设施是我们每个月多交100元争取来的,我们租房一年,已经到期。我们退房时可不可以把我们多交钱买的东西带走,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您好!我在北京的我爱我家租了一个房子,合同是一式两份,在协商之后房租起算日期有变动,在租房合同中日期栏里修改后中介在旁边签名, 合同还有效不?还有就是押金条他没写合同编号和日期,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与中介公司签署租房合同,但是只有签约员张某的签字,没有盖中介公司公章,合同上并未写明“本合同经盖章并签字有效”字样,现该中介公司不承认此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本租房合同一年,才住一个月。房东不租了,合同上说的是违约方支付一个月房租,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还有我
本租房合同一年,才住一个月。房东不租了,合同上说的是违约方支付一个月房租,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还有我们在8月份住了几天了。怎么算?房租是1000/月。
租了房子签了合同,合同都是房东单方面拟的,当时不知情都按了手印签了合同。租了房以后发现了很多问题,顶楼很热,下雨飘雨的,现在想反悔不租了,请问那个合同成立吗?请问房东属于不实情出租吗?
今年六月18日,我与同事合租了一套房,合同里面写了 “ 冰箱(未到位) ”,我们现在向对方要求冰箱,但是对方不履行,我们可以退房吗?要扣多少钱?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把冰箱搬来吗?
我是房东,去年与房客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若有一方违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半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今年我想卖方,所以要提前收回房子。请问我要是8月10号通知房客的话,合同的截止日期是不是就变成了9.10?这期间(8.10-9.10)房客搬走可以么?
去年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期一年。合同上规定,若有一方违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退还押金,房租多退少补。今年7月份,房东通知我们要提前收房,我们在约定的时间搬出。交房时,房东支付了我们押金及违约金,但是拒不支付我们多付的房租,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利扣留房东的
租房纠分我是甲,乙方和我签以下合同我加方租或收回房子乙方不肯说没有到期
合同内容 1;租期从2009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1日止。2;租金为每年一万元整,三年一次性付清,租期为五年,后两年租金就市场行情而定,最高不超过一万二每年。
我的租房合同是今年9月18日到期,到期后,我不想租出去了,想自己收回来用,但租房者不想搬离,我是否可以收回我的房屋,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