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合同和要求解除合同,哪个选择更好,或者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建议?
本人为广州市户籍,老婆为湖南户籍,我们3.2在中原地产看中一套二手房子,3.4预约了去领结婚证,由于中介的误导(有微信聊天、录音等为证),叫我们提前一天,也就是3.7做了网签,但3.8才领到结婚证,后来申请贷款的同贷书出了,4.11向房管局递件并出了回执,但是房管局最终审核发现这个问题,过户没通过。要继续买这个房子就要撤案重签,重新走一次流程,但是卖方要求我们给20万才同意撤案重签,如果不给就起诉我们违约,赔偿10%违约金和双倍定金,共16万。我们下一步怎么办才比较好?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责任: 一.甲方将海淀区清河阳光北里30号楼三单元302室一套两居室住房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房屋内的现有设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设施包括: 空调(长虹)、电话机、热水器(海尔)、洗衣机(LG)、冰箱(美的)、微波炉、电视机(海信)、饮水机(长寿过滤桶)、
我是房主,通过中介和第一个房客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不到3个月房客就要解除合同,因为到了12月是淡季,房子不好出租,我不同意解除合同,房客说他可以帮忙出租,不会让我受损失,所以我就同意了,又通过同一个中介把房子出租了,以第一个合同的到期日为准,签了9个月的合同,每月租金2800,我之前租3000,200元的损失
由于单位违法强制调岗降薪,劳动者通过快递方式发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给单位后,申请了劳动仲裁已经立案,本月20日开庭。未开庭期间,单位发了一份通知,关于辞职信的回复,是由于劳动者未能做好工作,造成亏损,不胜任,所以撤销原来职位,安排做另外的岗位,但不同意,现单位决定仍然安排你在原来岗位工作,请慎重考虑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解除了与劳动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通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胜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公司解除了与劳动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通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胜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位劳动者是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现在公司对这个岗位已经重新做了安排,请问现在公司应该如何履行判决,或者怎么处理?还有就是如果安排此人做其他工作,可以根据薪随岗变的原则吗,谢谢!在线等,急!
合同有写:“如卖方未履行义务,买方或解除合同并 选择 要求卖方支付20%(大约40万)成交价的违约金
合同有写:“如卖方未履行义务,买方或解除合同并 选择 要求卖方支付20%(大约40万)成交价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大约10万)”,倘若卖方违约,是支付 40万还是 10万? 买方可否要求赔偿40万
乙方未在甲方工作五年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调动或者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
乙方未在甲方工作五年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调动或者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见习期(试用期)除基本工资之外的所有费用。这里的基本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我是医院事业编制,如果包括了五险一金,那么除去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医院交的那一部分五险一金要不要退还?谢谢
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要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赔
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要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赔偿金吗
卖家是否拖延、无理、违约?我买家是否可主张无责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尊敬的大律师您们好! 我买家与卖家都已完成了居间合同和网签合同的签订。前二期房款我均已按时支付,但第三笔房款由于卖家屡次拒不应约去银行柜台接受房款和最后一天邮件提供的是模糊公司帐号图片,我再三要求帐号数字模糊、不安全且银行要求提供的是“私人帐号”(打入公司帐号买家难以贷款),卖家又一直拖延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