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存在很多款功能类似的一种软件.如易赛快充、捷易通、第五代. 软件本身的功能是在线(或自动,离线自动)充值话费,游戏点卡,QQ等等,可以实现软件用户自动化盈利代销(消费者下话费或点卡充值订单,软件用户购取并冲值给消费者)的一种方法.方便开设网店的人盈利.这还看不出什么端倪. 这款软件的标价为300元,当你从厂家买了这款软件的使用权,却同时被迫的(或莫名的)又获得了它的代理权,在你使用软件本身功能的同时,你又可以帮厂家推销这种软件,推销出一份,你可以牟取200元,厂家得利100元.这里面给人感觉就是:你帮他卖软件. 其实看到这里还好象是代销.(整理一下,厂家从各方获取货源(点卡和话费),软件买家购买软件后,卖点卡和话费,应该算软件买家帮货源商代销.或者说经过厂家的双重代销.) 接下来,问题来了. 1.使用和购买这款软件的人多数是想开网店做虚拟交易的创业者,兼职者,学生.以盈利为目的. 2.当这款软件被越来越多的购买者使用,或大面积的传播后.而且越早的使用者销量和回头客增多,使得后来买的人的销量变少.软件本身的功能(充点卡等)获利将非常小,一笔交易只能获利几毛钱,而且一个月都没有几笔交易.而这款软件的标价为300元,软件买家代销一份可以获利200元,给人的感觉就是我卖点卡还不如直接卖这款软件.于是众多的软件用户开始推广软件,而后购者也按照这种模式推广.而软件本身的价值被无限的缩小或没有了. 这样是否勾成传销.?或者是动态的变相传销(运动一段时间后变相传销). 难道捷易通就逍遥法外了么?这分明就是传销 是否能对其进行起诉?是否有胜算呢?法院会支持它麽?
我爸爸为妹妹和我缴了康宁终身保险,已经缴了3年,从04年3月30日到07年3月30日,后经考虑决定不再继续投保,向保险公司退保。因为投保人(我爸爸)在外地务工,遂委托我舅舅退保。保险公司以其不是本人不予退保。时至今日(09年2月20日),被保人我去向保险公司退保,出具相关资料证明以退其保。保险公司从本应退保金中以垫
我在前些日子加入一家名为江苏虹雨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对我说:我今天是以一种消费者的方式,而我所在公司是与上述公司有一种异业结盟的一种方式。在公司消费达到1780元,也就是买到公司的产品(产品与世面上的是等值的,厂家跟我们说是来高消费一次,让我们知道他们赚取我们一部分钱,做为一种自身的经营权,来发
我准备开个网店,但每个有大脑的人都知道在网上开店信誉很重要,信誉低就不会有人来买产品。后来在百度如何开网店的时候看见有人推荐销售“捷易通”这款网上充值软件,说只要300元将软件买进再将其卖出信誉度会飞涨。后来我又百度了其销售模式,发现每卖出一个软件,你的上家(也就是把软件买给你的人)和你的上上家都将得
网上存在很多款功能类似的一种软件.如易赛快充、捷易通、第五代. 软件本身的功能是在线(或自动,离线自动)充值话费,游戏点卡,QQ等等,可以实现软件用户自动化盈利代销(消费者下话费或点卡充值订单,软件用户购取并冲值给消费者)的一种方法.方便开设网店的人盈利.这还看不出什么端倪. 这款软件的标价为300元,当你从厂家买了这
您好! 最近网上有一系列充值软件,并且这些厂商也是经过工商注册了的,也有相应的营业职照,这个软件可以充值(话费、QQ业务、游戏点卡)但是利润比较低;还可以分销实物(服装、鞋袜、化妆品、小商品、数码商品)只要卖出一件,就有一定的利润,并且这个软件一旦拥有了,还可以代理销售,提成有些多,一套是250元,请问
经济适用房逐年涨价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国家有规定不能涨价,请问如果规避这种行为
我所在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逐年增加费用。请问这种涨价行为是否是受市场导向影响?每年不适当的增加购置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取缔?
关于长沙市cocoseven酒吧,借故开除员工,以此扣押不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于2012年7月13日入职该公司,任人气部人气,一个月来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被该公司服务。一向认真遵守该公司的管理制度。 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发出《开除员工通知书》,以员工插管其他部门事物,从中获取利益为由对员工进行开除决定,我认为被该公司这是毫无道理的没任何证据的托词,因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