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XX是在2008年9月调任X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她本人收了X林木采伐设计公司送给的三次红包共3.5万元,具体是:于2011年春节给一万元,说是给她自己买年货,2011年中秋节给一万元,说是给她中秋节自己买月饼,2012年春节送给她1.5万元说是给买自己买年货。2012年春节送给她1.5万元时,韦X已经于2011年12月调离该县林业局另到新的单位工作。在林业局工作期间,从没有为该公司办过任何事情,该公司也没有对她提出任何的要求,该公司也说是逢年过节来慰问。现在检察院认为,韦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公司是2007年3月通过招投标进驻该县开展林木采伐的设计工作,而韦X是2008年9月才调任纪检组长,又不分管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也不清楚,更谈不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了。 请问陈律师: 韦XX的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受贿罪?
你好律师:我的男朋友起初向我借钱时,说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后来又一次次的向我要钱说赚到的钱给我分利润,给我买房子。五年过去了他先后向我要了十四万多,从去年我就一直和他要我的钱,他每次都说没钱,如今他不但没有做出对我说过的承诺,却给他儿子买上了房,我现在提出和他分手和他要钱,他说我有办法就用我的办法要
我是做网店毛绒玩具商品的,我店铺的商品有一款是羊驼样子的毛绒玩具,有一个商家注册了商标品牌名字叫“羊驼”,举报我侵权,是否构成侵权,羊驼是一种动物,百度也查询的到的,很通用的动物种类,如“兔子”“老虎”,我卖的是这个动物样子的玩具,并未标注商品是“羊驼”品牌,只是描述我这个玩具是哪种动物 因为我是开
我朋友承包一个宾馆经营,合同还有4年到期。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我朋友不想做了,找人冒充房东将宾馆转让了,跟对方签得十年期限。收了45万转让费。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只收了45万转让费,租金没收。
我朋友承包一个宾馆经营,合同还有4年到期。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我朋友不想做了,找人冒充房东将宾馆转让了,跟对方签得十年期限。收了45万转让费。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只收了45万转让费,租金没收。(现在我朋友已经被拘留)
我与前女友闹的不欢而散,她想报复我,想让我失业。于是利用手机短信以我得名义给我的领导发威胁性短信,领导已找我谈话,对我的解释表示怀疑,之后又以我的名义向我单位其他人发短信,内容全部是侮辱性,再之后又以雇凶的名义向我“索要钱财”,如果不给钱就把所谓的事实说出去,昨天领导再次找我谈话,说她现在的男朋友去
我代表企业与甲方洽谈入驻商城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招商负责人获得奖励,因合作愉快,其从自己的招商奖励里拿出一半给了我,共计5万。合同本身绝无问题,很合理,一切按相关规定办理,没有侵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请问这种情况也是属于触犯法律吗??多谢
我和一个朋友合作做信用卡,承诺赚钱了有分成,赔钱了给我本金,我出钱,他出力,现在约定的时间到了,他却不和我联系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动不动关机,每次合作都有协议,双方签字的,现在我无法联系上他追回本金(一万多元),这种情况下可以报警指控他涉嫌诈骗吗?警方会受理吗?急需帮助,谢谢!
有人欠我十几万货款,有欠条,还款时间已过,他现在玩失踪,我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是否可以报案?他是否已构成诈骗罪? 他什么情况才算诈骗,谢谢律师的答复
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报案后,某些案件因为证据较为薄弱,涉案金额达到追诉标准但较小,同时本部门人多事少,民警向领导口头请示后没有立案侦查,遂将其搁置。如果以后查实犯罪嫌疑人后来再犯新罪的话,民警是否会被追究玩忽职守罪?此时民警辩解向领导口头请示过此事,领导若不承认,辩解是否有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