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土地使用证为二十多户人集体所有,到现在还末分开,2001年买时房产证写了我弟的名字,当时买的是91.5平方的砖瓦房.2008年2月份我父母开始把旧砖瓦房改建三层楼房.7月份我弟和他后妻结婚.10月份建成入伙,我弟2009年12月份因有13年的精神分裂症引起的药物肝硬化去世 第一:只有房产使用证的二十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产是否只能继承房产部分还是这种房产无法继承?我弟后妻有无权利继承?第二,我父母出资改建的房产,只是写有我弟旧房产证名字的房产,我弟后妻有无权利继承?
我母亲在我弟去世一年后于2012年2月份也去世了,现在只剩下我弟的后妻和我爸爸,我是嫁了的女儿,请问假如有继续权,我弟后妻能占多少?
我的舅姥爷是一位单身的老人,没有儿女,姥姥把妈妈嫁过来扶养他.爸爸妈妈因此成为姥爷名义上的养儿女。今年舅姥爷过世,表舅来争继承权,最近以他和姨姥姥的名义对妈妈提起诉讼。他的律师找我妈妈了解情况,妈妈应不应该见?话题中回否给他提供什么辩词?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希望得到帮助,分析一下,帮助我理清思绪.....
我母亲因病去逝,父亲有再婚的打算,父亲现在所住的房子是他所在单位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比市场价格要便宜,当时父亲的钱不够,我又未婚,有40%的钱是我出的,姐姐出了10%,我母亲长期有病,因此后来我们未向父亲索要房款.他再婚后,房子的继承权如何分割,若要在他再婚前要求房子公证由我和我姐姐继承是否全法.公
拆迁的安置房,根据当地的政策,人头换平方,我妈享有40平方,我享有40平方,独生子女照顾40平方,现在由于政府没有给出房产证,到房管局查询,户主现在是我外婆的名字,我现在已经成年.请问我外婆或者我妈要进行房屋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我的父母在80年代用我大姐国外寄回的钱购买的房子,当时由于姐姐不在国内,房产手续不方便办理,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当时也说过姐姐的房子以后给姐姐,前几年父亲去世了,母亲感到年纪大了,免得以后有变化,就到房管局给我姐姐办理了过户手续。几个月以后,二姐知道此事后就说她有该套房屋的继承权,要分她继承的部分,我
我爸爸与02年去世,我妈妈后找了个老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这个后老伴有一儿一女, 现在我要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名义,集资一套经济房,但是房产本上不写我的名字,只有我爸爸和我妈妈的名字,或光有我妈妈的名字,但是首付钱是我来出。 我想问一下,以后这房子继父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名字是父亲名字;第一继承顺序是母亲,姐姐和我. 1)我们协商后,想把房屋放在我的名下.原计划是母亲和姐姐签署放弃继承,由我继承,但是在公证处公正时,公证处提出必须通过母亲先继承,然后再赠与我,这个流程来办.请问这个流程必须是按照公证处的说法来吗? 2)公证处给出的收费标准为,按照房屋总价的2
父亲65岁病逝(本地户口),我要继承房产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是爷爷是在河北省巨鹿县病逝的,而且当时还是土葬,现在那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应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奶奶在宁夏与叔叔户口在一起,也已经病逝,当地派出所说只能以叔叔的名字开具奶奶的死亡证明,是否对我的情况有效?如果无效,我应该如何办理?
大家好我今年23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我1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并且办理了离婚手续,上面说我归父抚养,我父亲没有给我母亲钱就离婚了,抛弃了我母亲,我高考没考好后来他自己在外面找了情人和她结婚了在情人家生活后来被我发现了不敢回家了和我说自己在外面打拼呢,已经可以说抛弃我了,我现在自己在
大家好我今年23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我1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并且办理了离婚手续,上面说我归父抚养,我父亲没有给我母亲钱就离婚了,抛弃了我母亲,我高考没考好后来他自己在外面找了情人和她结婚了在情人家生活后来被我发现了不敢回家了和我说自己在外面打拼呢,已经可以说抛弃我了,我现在自己在
1994年伯父车祸身亡,伯母带房改嫁;祖父患癌症,次年复发去世。 1996年房改,因祖父工龄长,父母用祖父的名义购房,房款全由我父母出资,与祖母同住;伯父原住房是祖母单位分配,在伯父婚后过户给伯父的,伯父车祸的赔偿金被伯母全部收下,伯母竟还不肯将伯父骨灰带回家,不久改嫁,因此与祖母发生矛盾,从此不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