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分割财产时分割到了目前所居住的房屋,房产证上是我前夫的名字,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要缴纳土地收益金。请问:这个房屋本来就有我一半的产权,现在更名而已,过户也并未产生收益,请问为什么要缴纳土地收益金?本地收取土地收益金的依据是什么?
孩子今年6岁,没有分得土地,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证上的名字是孩子的爸爸,分得土地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姑姑,现在土地占用了,那么孩子有权分得一部分吗?如果是土地承包出去,那么承包出去的钱孩子有权分得一部分吗?如果孩子的爸爸(承包证上的名字)不同意承包,那么要给其它三个人承包款吗?
未缴纳完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在拍卖后,买受人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未缴纳完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在拍卖后,买受人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有非法院提供的材料可以说明,标的未完全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法院提供的拍卖前的评估报告,其评估值已将土地出让金包含在内,此种情况,买受人在中标后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因此,如果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的异地购置了土地,应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关键是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我的单位是县供销社所属集体性质企业,县供销社已于开发商达成土地开发协议,从而获得土地出让金数千万元。请问律师供销社对我们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如何安置?养老保险如何缴纳?谢谢! 谢谢毋律师!
我的单位是县供销社所属集体性质企业,县供销社已于开发商达成土地开发协议,从而获得土地出让金数千万元。请问律师供销社对我们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如何安置?养老保险如何缴纳?谢谢! 谢谢毋律师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因为这关系到几百名下岗失业人员的以后生计问题,请毋律师和各位律师能够详细回答!谢谢!
土地租期未到,发包方是否有权利卖出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求指点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重庆老家一朋友,前几年租了村里的500亩林地,那林地本来是属于集体的,租期是十年。现在租期未到,有地产商要过去开发地产,村里就要将这山卖给地产商。问题就是:1、村里是否有权利“卖”,这个合同现在还有效额,涉不涉及违约,怎么处理;2、现在如果把林地卖了,到时候的收益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