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在家利用扎针、拔罐等手段给人治病,使患者死于大仙家中,大仙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应给死者继承人多少经济赔偿。谢谢。
2007年8月12日上午,我子张祖渊因腰扭伤在邓州市松鹤路和他二舅家相距50米的松鹤诊所诊治。治前,张祖渊即告诉诊所医生文衡攀(男,年逾60岁,邓州市人):自己有治病药物过敏史,开药时一定要注意。后文开了“双氯灭痛片、芬布芬片、当归片”等口服药。 11时服药,13时左右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嘴唇发紫。迅速喊文衡攀,文
一名妇女到一家已经有二十几年经验的诊所开了打胎药,结果吃了药死了,死者家人要求诊所赔偿,并告以非法行医罪,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补充:该医生有乡村医师资格证,应该是乡村医疗合作社
非法行医的医生用自己的药换了患者的药打点滴,6.14号患者心脏停止跳动30分钟才送到医院.抢救到现在死亡。这样的情况需要解剖吗?不解剖会怎么样呢?
一年前够其中药泡入自家酒中,现患者饮用后死亡。医生诊室未悬挂执照。死亡证明写乌头碱中毒心衰。死亡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下一步应如何处理
李冒是一家医院的进修生,与医院的医生一起在做手术麻醉。在麻醉过程中,带教医生要李冒注射地塞米松5 mg,李冒随手拿了一直药品进行注射当时未发现拿错,注射后发现药品不对。经抢救无效病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或非法行医罪? 是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无刑事责任?
XXX属于非法行医,药酒是去年正月份卖给我母亲的,医生说什么人都能喝这药酒,而且泡得越久效果越好。我母亲一直没喝过药酒,我父亲第一次饮用就中毒毒死亡了,无证的医生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有什么责任?
时间:年初九(1月31号)晚上8时许。 地点:广东省 雷州市 雷南大道国土局附近何华莱的私人无牌照非法诊所。 受害人:(张女士,40岁) 当事人:何华莱医生(男,白沙镇渔村人,现雷州市松竹镇卫生院职工),雷州市卫生局。 经过:张女士在1月31号晚饭后因喉咙有点咳嗽,便在家附近何华莱的私人诊所看病。因医生的用药
我因一颗下门牙牙龈溢脓松动,到一牙科诊所要求固定,谁知该诊所利用两名非资质人员上岗,先诱骗我拔掉那颗下门牙,而后又诱骗我镶6颗普通烤瓷牙,第二天早上牙龈就开始肿痛,说明手术已经失败,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我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与该诊所协商,一直未果。因我患有慢性肾炎,就诊前我告诉过医生,迫不得已
张某个人雇佣两名农民工为其在河道采砂,没有文字协议合同,有采砂许可证。其中一人在劳动中受伤,后死亡,张某已经支付25万元,但死者家属不干,上诉后法院判70多万,定为“非法用工”,张某不服,欲上诉,认为自己不是“非法用工”。请问如何司法解释。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