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土地有没限制?以及征用土地用于道路基础建设最大征用面积有限制没有?还有就是被征用的土地而没有被投入道路基础建设的土地应当如何处理,是不是应该给予农民除了以道路基础建设的名义而征用的补偿外的一些补偿?例如政府在几年前以道路基础建设的名义而征用土地补偿农民一部分钱,而在几年后道路修好了,但是所剩余的土地较多,而政府将其以地基买个别人,从中获取利润,这种做法是否欠妥,或是是否合法?
我是汉川的一名普通百姓,进遇到村民与政府间的纠纷,特来咨询您,希望各位律师能给点建议,谢谢! 大概事件是这样的:几年前政府为建设开发而征用我们村民的大批田地,有协议为证,现如今大多数土地已经让开发商盖起了楼房和政府单位建筑,眼见土地都开发得差不多啦,村民却迟迟得不到政府的补偿金等,村民反映数次无果,
我们村的农耕地,十年前村里人把它建成了农贸市场 ,一直都挺好, 可现在镇政府要征收 (卖给开发商建房) ,请问怎么才算合法征收?
政府征用我家的200多个平方的土地,作开发商品房用,我家有国土证、房产证,,,但是我爸爸不知道法律的情况下与政府签订了一个协议,只赔了我家两个门市和一套住房,并且有个门市还是拿钱买的,。。。请问这合理嘛?现在还可不可以再多要。。。。。
镇政府没经过辖区村委常委和村民代表,私自和村主任达成协议以3千元每亩低价买断该村公留滩涂面积40亩。经填方,再以30万元每亩转售房地产商,谋取暴利!请问,从中,镇政府,该村村主任在这项土地买卖中程序是否合法?村民又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父亲于几年前将一块土地连带地上作物苹果葡萄等租给同村村民甲种植,年租金400元,之间没签订任何书面证明。而后甲又将土地以每年400元租赁给同村村民乙,二者签订合同,并有双方签字,租赁期20年,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这个事情。所以我爸爸并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乙在接手土地后,把作物砍伐掉,种的杨树,现
我爷爷3兄弟已过逝,下有4兄弟,5个孙子。该怎么分配? 坟墓是爷爷祖宗的,这个钱是该我爷爷3兄弟分配,还是他们下面4个儿子平分,或5孙子平分?
大约4年前,县政府征用我们村的土地(填埋垃圾,废渣),当时答应给占了土地的村民地皮,但是这么长时间了没有回应,村民组织去问村干部什么的,总是推脱,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家住在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城郊,我家原有五亩左右耕地,后来国家二级公路建设用掉一部分,城市规化征用掉一部分,家门口还有一块差不多一亩左右的耕地当时城市规化的时候未曾让政府丈量,也就未曾征用掉,前两年因为这块用地县国土资源已经前来交涉过好多次,说是当初已经征用。当时让他们拿出征用图纸和相关材料件他们都
我家住在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城郊,我家原有五亩左右耕地,后来国家二级公路建设用掉一部分,城市规化征用掉一部分,家门口还有一块差不多一亩左右的耕地当时城市规化的时候未曾让政府丈量,也就未曾征用掉,前两年因为这块用地县国土资源已经前来交涉过好多次,说是当初已经征用。当时让他们拿出征用图纸和相关材料件他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