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有关出口信用保险赔付的事情。具体情况如下; 1、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同印度客户进行进出口贸易。一开始同客户口头上达成了一个协议,即客户每年保证采购货物15000吨,同时交纳5W美金的保证金给我司。(此为口头协议没有正式合同,但有邮件以及MSN消息)。 2、客户同我司前期出货1800吨均没有任何问题,但第二阶段我司给客户出货220吨共11个货柜,付款方式为D/P 即期。但此票货物5月2日到港后客户拒不提货也不付款,导致现在滞港费达8W多美金。客户提出要求是我们退还对方25000美金保证金并付清滞港费后提货。 重点:我们同客户每票交易均进行了出口信用保险,这次客户拒提货后我们找到信保要求信用赔付,但是信保方面以此次纠纷为贸易纠纷而不属于信用纠纷而拒不赔付,信保方面按照的条款如下: 第十三条 对有付款担保或贸易双方存在纠纷的情况,保险人定损核赔的原则是: (一)对有付款担保的销售合同,除非保险人书面认可,在担保人按担保协议付款以前,或被保险人对担保人申请仲裁或在担保人所在国家(地区)提起诉讼,在获得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并申请执行之前,保险人不予定损核赔; (二)因贸易双方存在纠纷而引起买方拒付货款或拒绝接受货物,除非保险人书面认可,被保险人应先进行仲裁或在买方所在国家(地区)提起诉讼,在获得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并申请执行之前,保险人不予定损核赔; 现在我想问的就是 我们没有同客户签订任何正式的书面协议,这应当不属于有付款担保的销售合同,而且同客户也进行了前面的多次合作,应当是属于信保赔付的范围之内,我想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能否让信保公司赔付我司的损失。 谢谢。如有可能请与我联系,进一步沟通。
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驾驶员,同时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责任人负责赔偿交强险内的金额,法院判决的数额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但驾驶员由于驾驶证脱审2年,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不予赔付全部金额,并保险公司以内部条文和驾照到期未审为由只支付赔偿金的60%,同时警告说若不同意该条款将以驾照未审为由
本人驾驶轿车与一个摩托车相碰(摩托车突然出现在我形行驶的机动车道,无牌、无证),并向交警队和保险公司报案,经交警队责任认定我方负次要刑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后将车辆送往4S店进行维修,保险公司与维修店将车辆定损8万元。由于我新车保了交强险、三者责任险(20万)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也是所说的全险,请问车辆
在国外潜水被鱼咬伤,一根手指,缝合两侧,共7针。购买了美亚境外旅游意外险,想问一下是否算是伤残,是不是要进行鉴定?申请赔付的申请单上,有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的赔付,那么填写的金额一般怎么计算? 手指不能伸直,手指前段不太有知觉,现在准备拆线了
我乘公交车上班,由于公交车和一辆别的车相撞,造成我摔伤。住院个月出院时医院建议休息,我又休息了半个月上班,在这期间工资停发。负全责的车上的是全险让我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赏,可是保险公司只陪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出院在家休养的半个月不赔付。法院支持吗?
您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案例想请教一下。 甲车投保为中保,乙车投保为天安。 事故缘由:甲车因故障停放在超车车道维修,乙车没注意追尾撞上。交警事故认定为甲车无责,乙车负全责。 乙车车辆维修42000元,乙方驾驶员药费伙食费护理费合计6500元,误工72天X 65元/天合计4680元。 现天安保险理赔部就说交强险条例规定:车辆
我的车与残疾三轮车相撞 三轮车驾驶员受伤 我全责(很无奈)!保险公司给三轮车做了车损钱 我先给垫付了,现在病人正在看病当中 老是拖着不结案!我想先把垫付的车损钱让保险公司给我报销了 但是保险公司人员回答说 要报销车损钱就要和病人的医疗费用一起报销 想要报车损钱也行 以后病人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就不管了 这个说法
各位大律师好: 我去年出的车祸,交警认定是我的全部责任,车子是公司的,投有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10万),基本不记免赔险! 现在对方暂时出院静养,去医院办理完出院手续,全部费用花了10多万,然后把发票和清单拿到保险公司,请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给核算看下可以报多少,理赔人员看后就说只能抱70000多点,相对有300
家里出了交通事故,父亲的车保了交强险,根据保险合同,有一万元的保款。请问当支付赔款及划定责任时,比如说一共对方治疗费用5万元,是除去这一万,剩下的4万再划分责任。还是从5万元划分责任,从我方的责任款中再支付一万元。还有一个问题,对方目前已经基本康复,但是却赖在医院不肯出院,请问应该用什么方法让他们尽快
如果公司未办保险、未签合同可以申请双倍赔付, 这个双倍赔付是不是如果已经发过工资,就只赔一倍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