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的犯罪嫌疑人法定期限是多久
我有一朋友,因合同诈骗案被逮捕,可是六个月过去了,还没判决,或释放?
我妹今年被人拐騙后遭到強姦,輪奸,毆打,威脅并強迫其賣淫,今年4月8號我們縣公安局和我一起去將其找回,并現場將犯罪嫌疑人抓住帶回,時到今日還沒收到法院任何消息,請問這期間這案件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需要耽誤最多多長時間才能開庭! 請問,這期間我有沒有到拘留所看望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因為我太不相信我們當地
别人偷东西,他开车帮忙载回,大概三到四次,东西是成品铁,被派出所抓去三个月了,没有宣判,派出所称还有同伙没抓到。请问他可以被关三个月吗? 那如果还没抓到的话,就会一直关下去,直到所有参与的人都被抓到是吗?
非法拘禁案件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我的朋友 ,这个案件我了解的情况和当事人诉说情况有很大差别,我想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原属情侣关系,因为当事人和嫌疑人在情侣关系的同时又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想要与嫌疑人分手,当事人自己偷偷的整理行李走了,事后又以某种借口向嫌疑人索要金钱,嫌疑人给了她钱,之后当事人又跟嫌疑人回来了,由于当事人回来之后还与他人有暧昧联系,一日在他们共同居住的房间嫌疑人因为此事与当事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