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40岁,是个体户老板,主要经营铁器加工。荆某,男,41岁,女儿8岁,在李某处打工,负责电焊之类的工作,且李某与荆某是同村人,荆某在其李某处打工有10年左右,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及工伤事故等等协议。2012年4月16日,李某带着荆某在其县城的一家工厂干活,上午9点左右,荆某在3m左右高的铁架干活时被上方掉下来的铁块击伤头部,荆某随即跌落地面,当场昏迷,随即李某拨打120送往县医院,在县医院简单医治后转往济南齐鲁医院,经医生诊断,荆某头部受击,轻微脑震荡,胸椎第11、12节骨折,下体无知觉,属于下体瘫痪,大小便无法自行解决,无行动、生活自理能力!在济南齐鲁医院伤情得到稳定后,又转入县医院做康复训练。刚开始时李某积极配合治疗,所花医疗费足额交付,等到了县医院以后半月左右,李某声称没有钱了,左右搪塞,且态度不是很好,需要交医疗费时也是要当事人荆某三番四次打电话才去交款!最近因为医疗费的事情,两家闹得关系比较僵,荆某有打官司的意向,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一笔赔偿款。现在我想咨询律师,这样的案件打官司胜率多少?需要在哪方面着重注意,请律师详细的解读!
我母亲出了交通事故(被卡车撞到),经过交警协调 对方付我母亲19000多的费用(未结案),现在对方提出先预付8000,剩下的在他报了保险后给付(可以打借条)。这种情况可行吗?如果对方不付后面的又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要求他付全部的款项吗?
08年5月3日19时30分许,在龙口市出事故,我方驾驶小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 对方住院至7月12日,医疗费99757.24,龙口市公安局11月4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鉴定为VI级伤残。 现在对方将我方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被告,我方为第二被告。 想问一下,我方需赔偿多少? 现在是否需要举证
我妻子于9月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股骨远端骨折”。由对方用车送到医院,当时未报案,但在事故发生3小时后,报警。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责任在对方,我妻子无任何责任。住院一周后,目前已离开医院,在家休养。 在此咨询: 1、 请求对方进行事故赔偿,应该包括哪些项目? 2、 如果协议解决,大致可以向对方主张多少钱
我儿子是高中学生,现年16岁,于今年2月22日.驾驶他同学的无牌二轮摩托.他搭乘车主和另一位同学.在路上与一辆轿车相刮撞,是后座的同学被刮倒,当时轿车司机没有停车,几分钟后轿车又从原路返回在这期间是一位老师报警,交警才赶到现场把那位同学送进医院,并且拦住那位司机.3月30日交警下达事故认定书责任如下;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父亲三个月前下班途中被一骑摩托的年轻人撞伤,现场报交警处理后交警判定撞我父亲的年轻人负全责。我父亲伤势较重,经医生诊断右腿膝关节韧带断裂及半月板多处损伤,按医嘱治疗打石膏在家休养3个月,其间因父亲是在上下班途中所出交通事故,故父亲向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得到单位批准。治疗调养至今,好在父亲看似恢复较好,
我被人故意一拳打在上嘴唇,造成鼻外伤(出血),上唇软组织挫伤(出血),三颗牙震荡(出血),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多发软组织挫伤。打伤我之后不给处理也不出住院医药费请问我这样的可以定几级的伤。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我在医院报的警,直到半个月后,警察也没有来给我录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