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上班从8:30-22:30(有时到23:30),每月休息1-2天,忙时,一天也没得休,固定工资2000元,没有任何加班费。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这个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劳动部门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你好!我公司在算今年二月份工资时,由于春节工作时间未到22天,公司说只能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即每天50元。我现在工资基准按2500元/月计算。 公司现在是十二小时单休,且两班倒,工资是面议,一般在1800~2500之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1120元/月,请问这合法吗?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中石油做加油员的工作,他们工作时间是上一个全天休一个全天,也就是工作24H休息24H,这样算来远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而且工资条上没有任何加班补助,请问这合法么?
例如:我是4月28日上班(7:30---18:30)4月29日上班(18:30---4月30日7:30)5月1日休息,5月2上班(7:30----18:30)4班3倒循环倒班。这样我5月1日有没有加班工资。
每个月都给一个人多报加班,让那个人多拿加班费,公司查出来了会怎么处理,会被解雇吗?如果解雇有没赔偿?
每个月都给一个人多报加班,让那个人多拿加班费,公司查出来了会怎么处理,会被解雇吗?如果解雇有没赔偿? 那该文员的直接领导有没有责任?
我们公司一个月上28天班 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30 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虽然加班费给了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是休息如果我提起仲裁申请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能按照法律规定拿到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也需要一个月提前通知公司吗?公司会不会扣工资? 另外,合同未满,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辞职,公司还扣工资,公司说损耗人力等,这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