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2007年入职,在目前的公司干了将近3年,公司最近做了组织架构的调整,股权进行了变更,高层进行了更换,公司原来所有的业务几乎都停止了,从2009年底公司陆续跟20余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直至2010年2月底,公司又进行了一连串的人事调整,又有一部分员工自行离职或被裁退,今天上午公司人事找我谈话,借口是原有公司合作项目(我曾于2010年年初被派往联通外勤过3个月左右)停止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给我安排,其目的是要我待岗在家,给我发放北京市最低工资并上基本医疗保险,但我没有接受,我认为这种行为是公司逼迫我自行离职,请问有什么办法我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公司强制执行让我待岗我该如何应对,我可以要求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给我经济补偿吗?谢谢。
此事我已经做好了起诉的准备,请问关于取证问题,我应该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呢?
我是2006年9月3日到公司的武汉子公司上班,2008年4月,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湖北子公司,我们的人事关系直接转入湖北子公司,2010年10月29日(30日,31日为星期六,星期日)现在因公司我所在的条线要并入广东总公司,不需要我们现在的岗位,公司就要求我们离职,且办理了离职交接表,和武汉子公司,湖北子公司分别都
我在公司在职半年左右,现在被总办告知我无故旷工3天被开除了,让我去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让我递交辞职信,我上个月工资还没有开,我现在应该去签字吗?
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个问题。我妈妈是新中源集团的一名普通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了13年,现在我妈妈所在的子公司倒闭,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该子公司从去年才开始给员工买社保,就是只买了一年。我妈妈的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左右。她的同事有工资1500-5000的,也是十年老员工,也只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
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员工不受30天限制提出马上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除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和补缴保险外,还能有1个月的补偿和半个月的补偿(入职4个多月)吗?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 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 我的问题是:
您好,我的情况如下:10年7月入职某公司,与另外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员工,11年7月初公司领导口头告知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在月底自动辞职,但是7月我签了一些客户,这个提成领导口头答应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离职后给我,也可以让公司签字盖章保证提成会给我。我的问题是:1.我
你好,我是05年进入A公司,05年至09年先后与A公司签订过两份各一年期的合同,于09年4月A公司投资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我被调入到C公司继续工作,A公司给予相应补偿后,我并与C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009.4-2010.4,第二份合同签订时间为2年期即:2010.4-2012.4,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给我一封信件说我工作不积
公司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了清算工资的方法,从而导致员工在离职办理工资结算时被克扣了一部分工资,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