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原告(供方),起诉后被告(需方)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理由是我们同他们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改动了,该产品销售合同事先完全由电脑打印的.争议解决条款是这样约定的:如发生纠纷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双方一致同意修改该条款,把其中的需方的需改为供方所在地.也就是把电
我和伙计闹翻了。而且他转移了合伙的全部财产。外欠的帐全是我打的条,他也不认了。我没有他转移的证据。也没合伙协议。现在原告只告了我自己。我可以追加伙计为笫三人吗?有人证行吗?外人可以证明我们是合作关系。 法院说不能追加,说太麻烦还得申请中院.我伙计他叔是法院院长.我怀疑是伙计找法院不让追加的.我也不懂.也不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合伙关系。造成意外伤害我是不是在这种情况要追加被告。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我这种情况要追加被告。 上楼板是一共连老板八个人。老板提供上板工具,找活联系活。我们七人负责上板。利润是十份。老板三份。我们一人一份。现在由于老板的上板车圆宝丝损毁。造成我本人从房上坠落。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我现在起诉的是老板和房东。是不是合理。用不用追加被告。谢谢。还有我现在的伤
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一审开过几次庭了,但没审结,我可以追加第二被告吗?
本人因装修房子被邻居起诉至法院,理由是装修导致其房子产生裂缝。而实际情况是,房子是有十多年房龄的住房,框架结构,房子原本就存在裂缝了。当时我也反告了原告,理由是其无理取闹,故意阻挠施工。法院开了2、3次庭,两次请了房屋鉴定公司鉴定,现在第二家鉴定公司的鉴定结果出来,邻居的房子所有裂缝都说成是施工所造成
我去年出车祸,在事发两个月后肇事者和他老婆离婚。我出院后先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后申请追加他老婆为被告,因长时间无法送达,后来又把追加她老婆的申请给撤销了。 目前对肇事者的判决已生效,马上要申请执行。我查到肇事者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而他离了婚的老婆名下有房有存款。 请问我在审判阶段对肇事者的老婆申
我去年出车祸,在事发两个月后肇事者和他老婆离婚。我出院后先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后申请追加他老婆为被告,因长时间无法送达,后来又把追加她老婆的申请给撤销了。 目前对肇事者的判决已生效,马上要申请执行。我查到肇事者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而他离了婚的老婆名下有房有存款。 请问我在审判阶段对肇事者的老婆申请追加
去年大兴人在大兴法院起诉我,我当时不知道有管辖异议,一审我输了,我不服!上诉!结果二审发回大兴重审,我才知道有管辖异议,提出申请法院不采纳如实开庭?我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