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有一处祖屋,父亲十几年前已经去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母亲目前尚健在,但 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已经不能自理。我本身患有慢性疾病,基本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还享有者国家低 保。目前问题是我有兄弟姐妹六人,日前就房产分配问题产生一些纠纷,其他兄妹五人提出要平分房产, 因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以一直与母亲居住在祖屋内,其余兄妹五人另有自己独立的住房,照顾老母 全由我和妻子承担,其余兄妹五人只是偶尔回来探望一下,带点水果零食之类的东西给老母,因老母享有 劳保和公费医疗,所以其余五人没有给与任何经济上的补助。由于母亲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兄妹五人考虑 要在母亲在世后将房子卖掉来平分财产,但因我没有任何的经济能力去购买其他住房,即使财产分配后所 得的金额也不够购买,所以我不会答应此要求。我想请问在此条件下其与五人要没有在我没有答应的情况 下能不能卖掉住房,因为此屋是老城区祖屋,政府有可能会在此情况发生之前进行拆迁,我想问对于拆迁 款额的分配上面,我能不能占有优先和大额的分配权?如果我的遗产分配所对应的房屋我不参加出售,请 问此举可不可以? 注明:因是城区老房,所以祖屋并没有房产证等任何证明。 望律师朋友给予解答。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
母亲去年9月8日去世,(2011年)我家兄妹四人为了母亲留下100万闹得不可开交,原因是,大哥在美国飞回来一起处理完母亲身后事,没能公平合理分配母亲遗产,他和大姐(其实家里大小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一言堂,)在没有知会俩个小妹情况下,去年11月自行分掉其中大部分遗产,(每人应当20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大姐自己说
我是去年9月份结的婚,因婚后她任何家务不做,不工作,不出门,性极其冷淡,一沟通立刻翻脸,经半年多的多次沟通无效后,我决定离婚,现就房子问题问下: 房子是今年年初买的,大概2月份吧,一共是12万多,我父母为我出了6万多,还6万是我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证明做担保贷的款,现在还没拿钥匙和房产证,购房过程中,女方没有出一分钱,
94年我家在浦东的老宅动迁,后迁入政府建造的公房,我和爷爷奶奶住一套房,户口本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两年后我爷爷买下这套房子,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奶奶三年前已去世,我爷爷今年去世,他没有立遗嘱。现在他的四个子女要卖掉这套房子。我现在了解到一个情况是,由于这套房属于动迁房,有些政策和商品房不太
一位朋友家里遇到关于老人房产的问题,现请教各位!谢谢! 姐弟三人,姐姐的一处房产当时购买时,首付是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由其本人支付。父已在多年前去世,母健在并一直和姐在一直生活。当时父临终前已请亲戚代写遗嘱将该房产给予姐姐一人,并由亲戚作为证人签字。 现由于家庭矛盾,其中一个弟弟想要争夺姐姐的房产,认
一对有子女的男女再婚成家,再婚前,女方带有一个未成年女儿,男方有未成年女子一个。再婚后十多年后,丈夫去世(丈夫的父母早已去世)。对夫妻双方再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我和丈夫是两地分居,在我生下双胞胎一个月不到的时候他就提出离婚,并告知我不会给我任何赔偿。由于小孩未满1岁法律上不允许离所以拖到现在小孩7个月还没有离。最近我准备买一处商品房,已经付了定金,首付20万中有9万是我丈夫以前给我的,其余是我自己和我父母的。怎么做才能避免离婚时他分得一半房产呢?(他于婚前婚后都
秦律师你好,欲想你质询情况如下; 2009年我父亲和他人一起“承包”北京某处的拆迁(拆迁赔偿),后来我父亲因触犯刑法入监, 此后便找不到我父亲的合伙人,也无法了解拆迁的情况,对于这个项目我家人找不到途径下手, 目前我手里掌握的有我父亲签约合同的复印件,还有父亲项目的法人代表能联系的联系方式,请问,
爷爷生前买下两个房子,两个房子都是写了爷爷四个子女(我老爸是长子陈远福,一个长女陈美红,一个次女陈美英,一个次子陈远强)的名字,爷爷是出于交通意外撞车死去,死前没有立遗嘱说明怎么分配遗产,长女和次女已经口头表示同意她们占有遗产的部分让给长子陈远福(陈远福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残疾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