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3月到单位工作,2011年7月单位才给我们买了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以前十年合同没有,保险也没买,2012年7月合同满了单位通知我不续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各位律师朋友,我们公司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也就是2007年12月26日跟我签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08.1.1-2008.12.31。2008年12月31日又续签了一次,合同到2009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人事放出话来,说今年合同到期就不再跟我续签了。请问各位朋友,如果到时公司不给续签,我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如果能得到,那应该
律师朋友,我们公司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也就是2007年12月1日跟我签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07.12.1-2009.11.30。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11月30日。于2009年11月24日公司说改革减人,今年合同到期就不再跟我续签了。请问各位,我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能得到,那应该得到多少?(我是从2006年8月进入现在单位的,之前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
我是07年1月份来到单位,国企,由于单位领导变动,工资已经变更两次(基本工资)由原来的1456降到了1160,其他补贴涨了些,保险基数也是按照2400交得。不过我们过节加班三薪就少了不少。我想咨询一下:1.北京市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下线我看了好像是1180 我到劳动仲裁可以获得胜诉么。2.这种明升暗降的工资变动方式我由此为理
四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未提前一月通知,要求我先办理离职,下月给我补偿
我是与“安展劳务派遣”(合同甲方)签订的四年用工合同,实际用工单位是“西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用工单位)。合同到期前10天用工单位口头通知我不再续签。 刚刚合同甲方电话通知我,同意补偿我4个月工资+1个个月代通知金。但是用工单位本月无法给我补偿,下月才能给我补偿5个月工资。要求我先与合同甲方解除合同
本人现在和工作单位合同到期,单位放有合同续签意向书,本也已签“同意”但现合同期未到,本人不想在此单位做,请问合同到期单位可拿合同续签意向书来要求本人续签合同,还有就是若合同到期本人可有经济补偿金可拿。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是从哪一年开始 算起的 如果从2008年算起 那么前几年的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我没有收到公司续签的通知,如果我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已经刚好满三年,现在没有收到续签合同的通知,但我现在不想做了(因老板换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辞职能的到补偿吗?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