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租借土地给外人,得到的钱归集体所有,应按每户人口发放金额的。2012年初就已经签名确定了每户人家的钱数,但一户主最近刚去世,没有得到这份属于他的钱,这个是否合理呢?
我们村的集体山坡由于到现在还没有分到各户,还属于村集体,前几年村里的几个人回来承包种树,当时村里的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村里只有一些老人和小孩,还有几个村干部,然后他们就自己签了那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然后就要那些老人在合同上面签字,当我们回来后才发现,在合同的计算面积的根本就是欺骗,以种树开的每
对方2004年与村民签了租凭责任山合同,内容为8亩茶山地,时间为50年,还写了可以转租,转包。但不能出售。村委也盖了章。别的也写了很清楚,这样一份合同,对方在2006年与我写了一份转让合同,连同原合同,一同给了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这样不行的话,转包又因该怎样做。
本村几年前发包一部分鱼塘,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承包人依照合同缴纳两年的承包费用后,提出经营亏本,要求村里相关负责组织降低承包费,村里未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私自签订协议,决定从其承包费用中减免该承包人每年5万元的承包费用,部分村民得知后决定有损村里的集体利益。请问村里相关组织或领导的私自修改合
我的父亲和大伯(爸爸的亲哥哥)共同承包了一片占地约2亩的土地,合约为15年,今年是第11年,但是政府有意收购这片土地,乡政府也多次来劝,要求出示合同说明。问题就在这里,当初我大伯是村长,他说合同由他包办,我的父亲多次询问要求他出示合同,他都说已经办好了,但并未把合同给我家,也没有让我父亲签过字什么的。而
农村集体土地20多亩承包出去,合同简单,只有5个村民代表签字,低价出租20年,只盖村民小组公章,没有村委会公章合法吗
我姐姐家在农村,现有几亩地一直是姐姐在种,现在政府要征地,村政府说不给费用,说土地承包是姐姐的老公爹的,现在公爹去世,村里应该收回,但是这些年姐姐种是占村里的便宜了,村政府这么说有依据吗
1998年土地改革,承包制。 家庭承包N亩土地(承包后,我们并没有分到集体剩余土地应分土地量,并规定只能种植果林植物),承包期30年。 现政府规划建设人口住房社区,被征地。 现想问一下,征地后该如何赔偿我们。 现集体党员提议(按当年我们部分土地转包他人的价格一次性付清剩余16年的承包费)后
1998年土地改革,承包制。 家庭承包N亩土地(承包后,我们并没有分到集体剩余土地应分土地量,并规定只能种植果林植物),承包期30年。 现政府规划建设人口住房社区,被征地。 现想问一下,征地后该如何赔偿我们。 现集体党员提议(按当年我们部分土地转包他人的价格一次性付清剩余16年的承包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