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承包集体土地,现被征用,赔偿问题
承包集体土地,现被征用,赔偿问题 1998年土地改革,承包制。
家庭承包N亩土地(承包后,我们并没有分到集体剩余土地应分土地量,并规定只能种植果林植物),承包期30年。
现政府规划建设人口住房社区,被征地。
现想问一下,征地后该如何赔偿我们。
现集体党员提议(按当年我们部分土地转包他人的价格一次性付清剩余16年的承包费)后,土地的全部赔偿归集体所有。
注:此次征用后,家庭剩余土地量极少。
集体提议合法吗,我们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xk000(广东)
提问时间:2012-06-18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