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公产房 我姐姐要迁户口进来 我想问下 这样对我有什么约束力 我不是承租人 我的户口迁进来
户口没迁进来
老人名下有一公产房,儿子于10年前以买卖方式取得居住权与优先承租权,且有老人写的买卖证明,但没有变更
背景: 奶奶名下有一居住面积约为40多平方米的公产房,大儿子于10年前向老人购买此房的居住权与优先承租权,且小儿子表示同意。奶奶的户口与大儿子一家在此公产房处,小儿子于10年前购房时迁出。但房屋承租人没有变更。 发展:家庭内部出现矛盾。唯恐事情生变,老人于两年前写了一份买卖证明,说明此房于 XX年 由大儿子以
我父母过世留下南开区公产三室住房一套,现被嫂子一人独占(哥哥已去世,侄子结婚有房)我们还有姐弟三人,几经协商不成,司法解决能有结果吗?
公产房的承租人一直是爷爷,20年前爷爷的一个孙女以上学名义把户口迁了进来,一直到现在没有迁出去。现在孙女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婚房,众多叔叔们让这个孙女把户口迁走,孙女以留下户口以免老人百年后此公产房出租为理由拒绝迁走。孙女从未在此居住照顾老人,只是偶然来看看;叔伯辈分的人也都健在。大家都是一起给老人赡养
公产房的承租人一直是爷爷,20年前爷爷的一个孙女以上学名义把户口迁了进来,一直到现在没有迁出去。现在孙女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婚房,众多叔叔们让这个孙女把户口迁走,孙女以留下户口以免老人百年后此公产房充公为理由拒绝迁走。孙女从未在此居住照顾老人,只是偶然来看看;叔伯辈分的人也都健在。大家都是一起给老人赡养
您好;老人有一套公产房,2008年老两口相继去世,该公产房的承租权人是老先生,老人有五个子女,大儿子一家一直与老两口同住,且户口在一起,老人还有其他四子女,且都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其中二儿子在05年因个人买房钱不够向老人借去两万元,当时写了个书面保证,原文是《XX因房屋条件所困,向父亲挪用两万元人民币,XX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