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没有生产了,也就没有收入,但职工要求发全额工资,清算小组决定把门市部卖了发工资,并已发了2个月。此举遭到没有在公司上班的股东的反对,认为这样慢慢耗下去优良资产说不定会耗完,侵占了自己的利益,清算期间不得分资产;而清算小组认为这没有违反公司法,因为是发工资;请问律师的见解
我准备休产假了,今天人事部通知我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不会按我一直以来领取的全额工资支付,只支付基本工资.公司入职时给所有雇员填写的都是统一的标准格式空白合同(职位\工资\开始与终止日期一律不准填),而且合同都是公司单方持有的.每月工资单上工资分两块,一个基本工资,一个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的金额只有浮动工资的1/10。
工资组成是:考核评级以(正常默认为C,考核工资720在职(岗)位考核奖金一项体现)+基本工资1410+职位工资1010+保密费400+培训费480+职(岗)位考核奖金720=4020 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1410+职位工资1010两项,共计2420,其他的都不放发,这样发放合法吗?
我现买生育保险不够一年,是从2011-11-15号开始买的(11月份开始买)但现公司规定说没买满一年的社保局不支付生育津贴,且公司说没有基本工资发放,请问这合法吗??谢谢!
您好,我是2012.6月需要请产假。公司人事找我谈话说产假期间,公司一分钱工资不会发,全由社保局发放,我查了下公司帮我们交的社保基数是2338上海最底基数,但每月应发工资是3000扣除保险,实发工资是2578,另外每月交通补贴200,绩效500,所以每月能发到手的有3278.不过这两块薪酬是直接发现金的,绩效有一半是打到卡里的
我于8月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也签了合同,上班后的第四个月就开始购买社保,也就是12月份就开始购买社保,因为公司内部的原因,社保也一直没购买,现在公司也准备开始为我们购买,之间没购买的以每月以200元的补贴补给我们,今年我也怀孕了,可公司说到时休产假没工资,只能办理停薪留职,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