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中间连续背书,到期时托收时发现汇票被法院除权,而请求除权的申请人没有在
如果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中间连续背书,到期时托收时发现汇票被法院除权,而请求除权的申请人没有在背书之列,这种情况应该如何防治。
银行承兑汇票骑缝章没有盖清,已出证明,但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银行再次要求出证明。
我公司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他们说我公司在背书过程中骑缝章没有盖清楚。但是我们已出证明,银行说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要求再写一份证明。我公司再次出证明,另注原开的证明已作废。不知这样是否合理。还想问得是,银行为什么不追问上家公司要这份证明,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会造成怎样的后果?麻烦您请详细回答,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连续,到期是否不能因此予以解付?
我公司于2011年9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吉首市支行,金额35万元,到期日为10月15日。因前7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0月初,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
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汇票 我已背书后 又无意间把我单位的全称写在了下一单位要背书的地方 因此我单位的全称连续出现了2遍 现在 这张承兑汇票就留在手上 没有往下一家单位转 2月中旬即将到期 请问 我该怎样去银行办理手续 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去银行托收,确被告知此汇票以被挂失。该怎么办?
我公司收到一张1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到12年2月9日此汇票到期,当时我的上家付给我的时候没有背书的,我公司背书后已转给我的下家A公司,,我的下家A公司又将此票据转给了他的下家B公司。现在B公司去银行托收时被告知此票已被挂失。现在这件事情该怎么办?我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到期后,我没有收到公司续签的通知,如果我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已经刚好满三年,现在没有收到续签合同的通知,但我现在不想做了(因老板换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辞职能的到补偿吗?
我从私人手中买了一张1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现在已经到期了,也去银行托收了,可是付款行说是银行承兑汇票被公安机关冻结了,给了我一张拒绝付款理由书,还有公安局的冻结书的复印件,是以某人涉嫌非法经营为理由冻结的. 我想起诉卖给我票的那个人,有的律师说,现在钱冻结在银行里,我的请求付款权利只是暂停了,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