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人网上发日志谴责他人不道德的行为,并加很多好友请求支持和声援违法吗
一个何姓的亲戚,让我帮他走后门上大学,义务劳动,分文未取,办成事情以后,都一年半了。 今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家有点矛盾,闹得不愉快。这个何姓的亲戚,就借机兴风作浪,明是为我妈撑腰,实际上除了打骂我侮辱我,还连我爸妈都侮辱了。他们还把我80多岁的爷爷奶奶叫过来,连这么大年纪的无辜老人都一起侮辱了。两个老人一气之下,久病不起了。 5月中旬,我爷爷进了ICU,我很气,就发短信骂了他们,他们就威胁我说要买凶杀人。但是,我没有录音,所以,没留下证据。 我现在在网上发帖子,以及在人人网上写日志、加好友求支持和声援,来谴责他们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我没有添油加醋,也没有乱骂,只是陈述他们不道德行为的事实。 我想知道我的行为是否违法? 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时候,我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惩处他们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吗?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给我意见,给我帮助!非常感谢!
请问该协议真是违法了吗?该如何申诉,怎么补救。段某是什么行为?请求代理可否支持?
律师你好!原告杨某石林人,与本县段某2006年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段某之前取得该小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协议将此证交给我,承诺协助办理转让手续等。但段某一直拒绝配合变更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5月18日石民初字第280号判决。其一、段某确认签了协议收了28万。庭审中段某辩称自身未开发达到《房管法》第38条1款之要求为无效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某论坛上发布了信息卖东西,有一个人想买我的某样东西,但价格太低我没有卖,后来他又主动打来电话说要买两样东西,并同意了我出的价格,但是来拿货时以车子太小为由只拿走了他先前想要的那一件,并先付了少量的定金,说第二天再取并补上剩下的余款,但是当天下午他就发来短信说剩下的东西不要了,先前给
最高院法释规定,判决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后,他人合法权益未造成损失,法院可以不提出司法建议吗?
最高院法释规定,判决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后,他人合法权益未造成损失,法院可以不提出司法建议吗?
我该怎么处理 女朋友父母不停发来的恐吓短信威胁女朋友? 因为我坚持和女朋友在一起,她父母一直反对我们,她已经受不了离开家,和我租房子住在外面,现在她父母不停给她发恐吓短信施压,扬言让我们不得安宁,并教唆他人到我们的住处寻衅滋事,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网上有很多高薪招聘打字员的,但是很多都是骗人的,这算不算违法了?
我在网上看到高薪招聘打字员,我就问了一下,对方就叫我打四十块钱作为寄稿件的邮递费,我打过去之后过了两天对方打电话过来说稿件寄过来了但是在拿到稿件之前还要给对方打两百到五百的稿件保密费,我就觉得这事大概是骗人的于是拒绝了和对方的合作,对方就威胁我说如果不合作会造成公司的损失要我赔偿九千块不然就要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