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毕业,毕业后到山东济宁工作,08年辞职到秦皇岛工作,2012年年初又跳槽到广州工作,现在广州的单位需要我提供婚育证明,济宁的计生办说需要济宁的原单位先提供证明,然后计生办才能盖章,济宁的原单位则以我已经辞职几年了为理由不提供婚育证明,请问我应该怎么办?附注:我已经有了济宁民政局盖章的07年-2012年的未婚证明书。
我回老家办理流动人口证明,计生办要求交纳2000元押金合理吗
我回老家办理流动人口证明,计生部门要求交纳2000元押金,不合理我如何投诉 对于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请问律师老师,我老婆因为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老家罚了我爸爸500元,他们这样做对吗?
律师老师,我是一位山东来上海打工的务工人员,在上海10年多了,昨天接到老家电话,说是因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罚款500元,后来我上网查了下资料,原文处罚标准如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
结婚两年,一直居住在北京,未生育,且一直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也未获户籍所在地及暂居住地要求补办的通知。现已怀孕,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身份证件齐全,且有未生育的证明。 但是户籍所在地计生委拒不办理,说已经超时,应该结婚时办理。 请问计生委这样做对吗,这种情应该怎么办婚育证明。谢谢。
我是黑龙江省海林市的户口,而我老婆是山东省临清市的户口。我们前年在我老家(黑龙江)办理登记了结婚,并前年末有一子(是在青岛市城阳区生的),现在打算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老家(黑龙江)那边说是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而女方那边又说是在结婚登记的所在地办理。女方那边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不是代表女方一
我工作原因,户口迁到了单位,非农业了,老婆户口是滕州农村的,单位就要我们去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让女方那边开新婚上报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结果他们不给开。说这是不属于他们管,这是咋办。谢谢
男方与女方未登记之前育有一子(异地恋),其儿子户口补报在男方的户口本上,因其它原因,几年后,才到女方老家补办结婚证,因现在家人都到浙江工作,儿子下半年读一年级了,根据当地政策要求办理“入学绿卡”,但其中有一条是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问;要怎样才能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我是河南的户籍嫁给太原人了,要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太原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办,河南的说已结婚了不给办理,嫁到太原就在太原办,现在还没办呢。还需要什么材料才能办理?去哪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