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补充协议规定如下: 1、买家需要提供完整的资料; 2、买家需要在一个星期内付首付款10w元; 3、买家拒绝购买该房屋 如果买家违反以上3条,15天内需要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超过15天,卖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总房价的20%违约金。 另外在补充协议的最后约定一个月内付剩余首付款30w,但是这30w元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买家已经履行上面2条,即提供完整资料,一个星期内付款10w元,但是买家在付款10w元的10天后,不想要此房,以合同中约定家居装修价格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出上诉,后期的首付款都没付,上个月开庭后买家看法官不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打算更改诉讼请求为继续履行合同,我们这边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但是从合同的违约约定条款来看他们并没有违约,请问法官能支持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吗?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被母亲变卖,我和姐姐不知道,我们也不同意卖掉房子,买方不同意终止买房合同。请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么?依据是什么?
我想咨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谢谢。我在8月初在商洛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在开发商的销售中心。选择的是首付百分之30,以后按月供知道还完其余的百分之70。可是过了这三个月了销售中心打来电话说我的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工资收入太低。先说明我买的房子总款共计37.5万,首付百分之30是11.5万.其余26万应该就
我家房屋没有什么证于3年前卖给了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 ?现在房子遇拆迁跟当时卖的价格悬殊很大,我现在想收回房子,可以吗?应该怎么做?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昨天(2010年11月20日),我的儿子在我们全家所有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没有第三方(中介人、证明人)在的情况下,与乙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住房变卖,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这套房子是我们老俩口赠予儿子的,但是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其次,我们老两口非常不愿意卖
父亲已去世,留下拆迁房一套80平方米,共有2个儿子和4个女儿,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儿子把房子转卖给别人,过户时强行要其他子女签名,在调解无效下,买方把其他子女告上了法庭,现在其他子女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还有这个买卖合同有效吗? 你们说的这个合同无效,问题是我们宁波地区的法院判这个合同有效,现在法院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
事 实: 2004年2月22日,原告(我)在市区清河北路一家房产中介店看到原告的售房信息:90平米+车库7平米,标价15万元。经中介带到被告二张则友家面谈,后张则友带原告到安邦小区3号楼608室看房(毛坯)。张说:“这是儿子单位集资房,2001年建,2003年底交付使用,质量很好,阁楼也不小,就是房产证还要过年把才能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