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5月将自己在一商场租赁的档口私下转租给另外一人,租期从2009年5月到2011年6月30日。在2011年6月30日,我们的合约到期,我随后退回了该租客的押金并收回档口,解除了我们的租赁关系。之后从2011年7月1号开始自己经营小产品直到现在。但我却在2012年5月13号收到法院传票,传票内容是指我的档口在2011年10月19号,经营了东莞一家工艺品厂家的专利产品,而且该厂家发来的传票还称是他们委托的律师2名和东莞公证处公证员2名在2011年10月19号下午3点在我的档口购买了他们的专利产品,并取得广东省商品销售发票。实际情况是租我档口的人是经营和东莞厂家类似的产品,并且在他们用我档口经营的时候,我提供的是我的营业执照。但去年10月19号,我们早已经解除了租赁的关系。 我现在成了第一被告,而实际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所说的产品,时间也完全对不上,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未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食品包装袋)被他人盗用,我企业已近用了7年了,且是知名企业,对方算侵权吗?,不算,我该咋办
我是做外贸出口的,产品是卡通玩具。我的竞争对手将该产品以美术作品的形式申请了版权,版权局已经接受登记了。我是否不能再生产同类产品?如果生产该产品将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出口时海关是否会不予放行? 竞争对手还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已经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但是还没有批下来。 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到底有什么不
淘宝卖家未经我公司授权,低价销售我公司产品,私自使用我公司的产品包装图片(该包装图片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请问淘宝卖家是属于知识产权侵权吗?还是构成其他的?淘宝网说此产品是我司生产,所以卖家不构成侵权?
今年发现我们申请的实用新型产品,在市场上被人仿制。其外观与我们几乎一模一样,但对方可能是为了避免侵权,已经把电路做了修改(功能原理与我们一样,但使用不同的 集成电路实现)。 请问对方的这个行为,是否侵犯我们的专利? 我们应该找哪些部门去维权?费用如何?
本人于2009年5月将自己在一商场租赁的档口私下转租给另外一人,租期从2009年5月到2011年6月30日。在2011年6月30日,我们的合约到期,我随后退回了该租客的押金并收回档口,解除了我们的租赁关系。之后从2011年7月1号开始自己经营小产品直到现在。但我却在2012年5月13号收到法院传票,传票内容是指我的档口在2011年10月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