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这样合理吗
我申请的离职时间是2012年5月6号,工作最后的时间为5月6日,今天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从我4月份工资里面扣了5月和6月份的保险,并且单位部门都要由我全部承担,这样合法吗?并且我的劳动合同这些都不给我,让我7月份去拿,有这样的规定吗?
员工离职后,单位在职员的工资内扣取单位应缴交的社保费用。 这样是否合理?
你好 我于07年4月入职公司,于08年12月12日申请离职,已办理好交接工作(涉及财务记账)。但公司在我11月份的工资内扣取我12月份社保:个人缴费款及公司缴交部份(13号至月终) 的全额费用。 另我向与我同是12月离职的同事,她们并没有扣取社保费公司缴交部份的全额费用。只是扣取了个人部份。 请问这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超市就职,于7月31日提交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8月31日,今日去结算工资的时候,人事部告知我公司己给我缴交了9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工资里扣除9月份的社保金全额282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4月初提交的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4月10日,今日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告知我公司误给我己缴交了5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到原公司缴纳整月全部的社保金76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补充下,我的新公司说是三个月试工期后,一并连之前的保险补交了~可是现在原公司这样的行为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
员工离职后,单位在职员的工资内扣取单位应缴交的社保费用。 这样是否合理?
我8月31号(最后一天上班)自公司离职,但公司在十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在我8月份工资里扣取9月之11月三个月的社保(包括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可我8月份的工资还不够他扣的社保费,我还要倒交给他们钱吗?这样是否合理?
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公司扣我上当月的工资不说还让我个人承担当月的保险,这样可以吗?
2011年9月17号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当时部门经理同意了,21号我就没有去上班了,两个月后发工资,公司扣了我当月上班的工资,当月的社保公司说也要我个人全部承担,结果扣除了这些后我还要给倒贴给公司一百多块钱。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我有没有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利宜。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帮员公买社保没有按照国家归定的
我是于2011年10月2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11年11月11日结束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结果10、11月份工资一直到12月23日才让领,结果发现11月份工资中多扣了近500元,原因是11月工作不满半月,所以社保中的公司部分也要承担,请问是否合法?另外,本人5月底入职,但公司一直未补交6、7月份社保,请问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本
我在2月1日开始离职没上班,我在3月7号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说已经给我2月份的保险交完了,但我2月份没有工资,需要让我个人承担公司和个人两个部分的缴费,要从我个人在公司的抵押金里扣除,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我需要承担公司部分的缴费吗?
离职后补缴的社保(差额),该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个人承担,合理不?
您好,我是今年五月份离职的,离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昨天单位告知:要补社保差额!意思离职后缴纳的100%基数2944元-公司承认的1900,中间产生的1044基数差产生费用,全部要自己承担!这合法嘛?这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社保这些我确实不懂,
员工试用期上了4天班离职,那公司是否有义务要给他交整月社保?还是当月社保费用由他自己承担?
员工试用期上了4天班离职,那公司是否有义务要给他交整月社保?还是当月社保费用由他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