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离婚已两年,调解书上将原住房(独门独院)判给女方,(当时考虑到以后给孩子结婚用,现在女方要卖房子拿钱走人,去山东,孩子在上大学)只写明住房归谁但没写地皮归谁,当时自行执行时男方已将房产证交给女方,但土地证仍在男方手中,现在女方要证,男方称调解书没写,并已按调解书执行了".怎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希望高律师能尽快回复我的问提,因为我是一个人在渭南面对这事,他是一家人在想办法,张涛说了,他不会把孩子给我,也不会让我拿到一分钱,他也不管现在的生活,他说他也很不再愿意跟我过,他也不会先提出离婚,就是要把我就这样耗着,我真的快嘣溃了,在这真的很希望高律师能帮助我。希望高律师能尽快回复我,谢谢!
男女双方已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把房子和财物都归女方和孩子,还有一个超市,没有产权证,两人协议给孩子,没有公证,现在男方反悔,想分割所有财产,请问可以吗?问题补充: 超市在民政局没有分割,是两人同意自己写的协议书,把超市给孩子,有签名,按手印。现在孩子要想把超市卖了,可以吗?谢谢!
本人于2011年三月结婚,未育子。 2011年4月得知老公在香港有一周二的男孩。男孩子母亲于2009年同(其丈夫-福州人,已经拿到香港身份证)香港人结婚,2009年6月回国在隐瞒已婚事实,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孩子母亲在一起。2010年4月孩子出生了。据了解孩子在一岁以内,父母未能办理离婚手续。一年后,于2011年4月孩子同
原妻04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处离婚并分割财产房屋2间,无其他财产分割要求。但并未执行,房屋本人一直居住至今,期间进行装修。11年原妻再次上诉,要求执行当初判处的房屋归其所有,其他财产无分割要求,主要是指宅基地。法院方面说法是,宅基地及土地的分割事项在村委会和镇政府处解决。因本人宅基地与相邻地块存
两人均属再婚,各带一子,男方发现女方有给其他男士有电话联系后,两人签订协议(大概内容):以后不再给任何男性有来往,若两人任何时间离婚,女方净身出门,而且女方女儿归男方抚养,请问,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您好,我是一位70岁的老年人,丈夫去世后,我与一张姓男子结婚到现在20余年,其中离过一次婚一年后又复婚。今年男方因其子女干涉,而又提出离婚。房产为二十年前男方所有,双方均有退休保障资金,而男方工资一直为自行使用,存款全部给予其儿子。每日的生活费双方均摊。先如果离婚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第一次离婚到现在有十
结婚4年,有一对儿女,住的是公公给的房子,房产户名是公公的,我和老公开了店,现在老公把店里的一切都给了公公,把房子卖了,现在我是一无所有,也没有离婚,住的地方也没有,无家可归,我该怎么办?
动手打人的是男方 没有对胎儿造成影响,女方擅自打胎。男方很痛苦,很想要这个孩子。对打人事件已经道歉。女方寸步不让要求男方所有财产。男方不希望在动手解决这件事情,想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解决。也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问:法律申请的程序?以及能够得到的财产,法律将给予什么的判决?非常感谢!!!!
我和他是于今年正月初九结婚,在当地办过婚姻典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结婚时买了一些首饰,加买衣服的费用总计三万多元,但过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正月十九离开家里,男方无故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想咨询一下,作为女方该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是女方,我们结婚没领结婚证,结婚后发现男方有病,性无能,生育问题。闲杂男方想要要回结婚的彩礼,以及戒指,礼品钱。请问,我是否要偿还他? 谢谢。可是我们是有媒人的,我这里的律师说要还,再说我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