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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纠纷

婚姻财产纠纷 请问:"夫妻离婚已两年,调解书上将原住房(独门独院)判给女方,(当时考虑到以后给孩子结婚用,现在女方要卖房子拿钱走人,去山东,孩子在上大学)只写明住房归谁但没写地皮归谁,当时自行执行时男方已将房产证交给女方,但土地证仍在男方手中,现在女方要证,男方称调解书没写,并已按调解书执行了".怎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雨田(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0-03-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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