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我的一个朋友原是公务员,在2004年取保候审期间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当时相关部门没有降低他的退休金。今年初,据说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追究,要把他更改为事业职员退休,每月减少300多元。请问:5年前处理的,现在还要追究,有政策法规依据吗?
A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但是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B单位遂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原意是要求业户A缴纳行政处罚和根据法律规定的加处金额,但是法官在裁定书当中未提及有关加处的问题。并且已经下达裁定书。法官的说法是在法官下达裁定书之前,行政单位需要有一份有关加处的通知书,但是该单位没有,现
因涉嫌游戏机赌博被抓,被市治安大队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00元(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按了手印.但罚款不用交纳,估计是让老板交了,请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对以后的人生有什么影响.比如公务员政审,考研,和职称评定.谢谢各位律师了,心里很后悔,压力也很大,以后再也不去了. 谢谢两位的解答,那他对我以后发展可能出现的比如公务员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