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2点半左右,两名男子误以为我爸爸举报他们非法行为,来到我家开始砸门,门被砸开,然后他们开始砸我的生活用品,以及桌子椅子。我正在隔壁闲聊,听到异常,我就回到家门口,刚要去阻止他们,他们就拿起地下的玻璃驾着我的脖子,并要我说出我爸爸的下落,然后开始殴打我,然后我老婆从楼上下来,与此同时,他们
我家的车停在饭店门前被一辆十轮车给撞到,连撞7车,我家的车撞得最严重,其余的六辆都是擦伤,交警部门解决他是全责,但是他不赔钱,也不给修车,就想耍赖了,但是撞车的当天交警在那找司机,不一会就出来两个司机,但是都不是真正撞车的司机,到最后也没有找到真正的司机,今天我已经起诉了,我要的是财产保全4万,请问我
在饭店被老板和厨师打,被打过程中试图报警,俩人把我抬进屋后,我闭眼装做昏迷,听见他们商议要报警,说我是在大街醉酒摔倒,他们是好心把我抬到屋里。听完他们说完话不一会,我就昏迷过去了,第二天醒来后在医院,我想起他们当时说的话,就急忙报警,至今为止已有四天了,民警找到证人证明我确实是在那店内遭到几个人殴打
我是一名饭店老板,今年四月有一名客人自带酒水到我饭店吃饭,饭后因醉酒从楼梯上摔下,送到医院11天后死亡,我应负主要责任吗?法院判我赔付的钱多余宴请者,这合理吗?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饭店楼梯是大理石制造的,没有起到最好的防滑效果,但是法院经检测楼梯的宽度,高度,扶手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并且有防滑潮,就因为楼梯
我单位会餐,因为我不喝酒,被同事用酒仰我脸上,我丈夫接我回家知道词事,便给我领导打电话询问,我领导样他自己来解决,于是我丈夫来后被多人殴打,在被打蒙的情况,象对方打了个嘴巴子,当时我丈夫住院诊断轻微伤害,对方没有伤,派出所当时来找我们受害者说,只有一人承认,拘留7天其他人不承认,也没证据就给放了,我
我家在日照海边属于民俗旅游区前滩西村。占地面积54乘以14的平方。设有旅馆饭店。标准间、空调设备齐全。有营业执照。 拆迁属于自拆自建型、 大队给出的条件,一个房号给180平方房子,另8万元补偿费。经营的按一个房间800赔偿,没有评估房价、没有给出经营补偿、我该怎么办?
案发时间是2012年1月10号 地点在我家附近。 当时邻居男性酒后破口大骂我长辈,我母亲和他发生口角,把我母亲头发拉住殴打右半部头部,我母亲被迫还手,我母亲用手抓伤那名男性脸部。 单天报案,一直被公安局冷处理两个月,第一次民事调节大概是三月份,告知那名男性轻微伤要求赔偿8000千元。当时调节失败。第二次调节是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