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下午好! 是这样的(我跟我丈夫面临感情危机但目前没有离婚,想咨询下财产方面的分割问题。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购买的,现在想过户到我个人的名下,他也同意了,然后国土局要求我们填写一些相应的变更资料,其中有一份叫《夫妻财产变更登记申请》中有一条提及到:“经夫妻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的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归属权归( )持有,与( )无关,现申请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我俩承担” 请问以上《夫妻财产变更登记申请》中涉及到的这一点有法律效力吗?也就是说如果过户给我之后是否房产将与他没有关系了。我就担心过户后提出离婚时他反悔,要跟我争房子。
97年认识,现有二女一子,大的15,小的7岁,结婚时什么都没有,经十来年的努力,现女方名下上海按揭房子一套,在男方名下(老家)房子一套,另男方以其同学名字按揭房二套,以男方姓名注册一公司经营5年,女方提出办理结婚手续,男方不预理睬,且私下在外投资开店,如要分开,孩子,财产怎么分割,女方权益有哪些保障? 如
1. 去年结婚,目前有一个儿子5个月; 2.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妻子要求写她的名字,可以查到我当时银行账户缴纳首付款的转账记录; 3. 婚后新房空置1年左右,一直在她家住,她因怀孕不上班,我的工资按月还贷,购买一些生活所需,她用钱也和我拿,不过吃住都是在她家; 想咨询律师,如果到法院起诉离婚,财产以及孩子的分配大
妻子不同意协议离婚要走法院程序,咨询财产分割问题(急急急!!)
1. 去年结婚,目前有一个儿子5个月; 2.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妻子要求写她的名字,可以查到我当时银行账户缴纳首付款的转账记录; 3. 婚后新房空置1年左右,一直在她家住,她因怀孕不上班,我的工资按月还贷,购买一些生活所需,她用钱也和我拿,不过吃住都是在她家; 想咨询律师, 1. 我俩都同意离婚,但她不同意协议
我结婚1年半,老公婚前买了套二手房,婚前他自己还贷了一部分,婚后继续还贷每月1900元,这套房出租后为1400元。他每月工资3000元.我每月工资2500元。婚后我们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的房,并且婚后我老公没给过我一分钱,家里吃的用的全是我掏的,我想问一下,婚后他的房子还贷部分应该属于我们共同财产还的吧?如果离婚后像我们
本人男,农村户口,今年27岁。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一女孩,比我小一岁,是一个镇上的。并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想离婚。 财产:父母出钱在家买了一块地,无产权证,属新农村开发的房子。16万,盖房子花了约20万。共计36万左右。均为父母出资,无任何凭证。 本人在苏州工作约5年,与今年初和同事合伙买了一套70平方的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双方都想离婚,但由于孩子还小,就一直没有办手续,婚后男方出资买了套房子,在夫妻的名下,这套房女方离婚时可以要吗?在分居这段时间内,女方父母出资买了一辆车,在女方名下,这辆车在离婚时,也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吗?男方有权要求要这辆车吗?
婚前房产是我和父母亲的名字购买,婚后卖掉了该房产,然后把卖掉钱作为首付买了现在房子,现在的房子有我和父母,还有妻子的名字。请问离婚后现在的房子怎么分割,可否把之前首付款先扣除,然后再进行分割。可以暂不考虑房产增值,或者可以考虑以当初房产首付的平方进行扣除,然后再进行平方分割。女方现在外面有男人,而且
由于我是个家庭主妇对方所有的收入都没有证据,对方所有的生意都是口头协议然后拿钱入股,那些生意伙伴全是对方的亲属,还有农村宅基地地基上面是对方母亲的名字但是上面所建的房子是我丈夫所出,但他推脱说是钱由他哥哥出的,现在对方以起诉,起诉书上只有一套房子一辆车,上面所诉对方全部否认
姐姐一直单身未婚,有一个弟弟,小2岁,和父母一直居住在一起【也包括弟弟结婚后的媳妇和小孩】,因为家里就一个儿子,也不存在分家。父母在我们成年前已经修了一套房子,因后来做生意亏损,房产拿去抵押贷款;在我22岁左右的时间打工赚的钱还了贷款拿回了房产。在06年弟弟结婚前,弟弟和父母各出了一半的钱买了第二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