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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 各位律师,下午好!
是这样的(我跟我丈夫面临感情危机但目前没有离婚,想咨询下财产方面的分割问题。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购买的,现在想过户到我个人的名下,他也同意了,然后国土局要求我们填写一些相应的变更资料,其中有一份叫《夫妻财产变更登记申请》中有一条提及到:“经夫妻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的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归属权归(   )持有,与(   )无关,现申请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我俩承担”

请问以上《夫妻财产变更登记申请》中涉及到的这一点有法律效力吗?也就是说如果过户给我之后是否房产将与他没有关系了。我就担心过户后提出离婚时他反悔,要跟我争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iyi……(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19 15: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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