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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Z女士退回江门某楼盘20000元定金
发布日期:2023-03-30    作者:陈旺律师

2022年6月15日,Z女士前往江门某楼盘,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参观了样板房,样板房为带精装修的复式,现场销售人员介绍称物业为精装修交付,装修后可自住,如果喜欢可以先交20000元,后面如果不要可以退,Z女士表示比较满意,不假思索便支付了20000元。

事后,Z女士发现房屋已被抵押,且该项目用途是办公,与销售人员介绍的不一样,开发商方面坚称办公用地是可以拿来居住的,没有任何问题,Z女士又去咨询了相关部门,得知办公性质项目的房屋不允许作居住用途使用的。 Z女士决心不再购买该物业,找过几次开发商,提出基于对物业性质的担忧,自己不愿再继续购买。开发商则明确告知Z女士,如不买定金是无法退还的。Z女士不甘心20000元就此打水漂,便在不同平台多次维权,但几个月下来效果均不佳。后Z女士找到我们团队,希望我们协助她拿回这20000元定金,减少损失。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仔细研讨了案件情况,迅速制定了介入方案,经过多次的沟通交涉博弈,开发商终于答应退还定金20000元。2023年2月20日,Z女士收到了20000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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