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抚养费应当按月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抚养费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以一次性给付为例外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分为定期给付与一次性给付两种方式。定期给付通常是指抚养费按月给付。一次性给付,则是指将定期应付的抚养费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到一定年龄的期间,计算抚养费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二、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法定条件
司法实践中,判定抚养人是否应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需考虑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是否具有一次性支付的负担能力。
所谓的必要性,是指定期给付抚养费将不利于保障子女受抚养权利的。
因支付抚养费并非纯粹的金钱给付义务,而且还是被抚养人和抚养义务人之间亲情纽带的体现,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并非履行抚养义务的最佳方式。但在有证据或事实表明,抚养义务人存在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或者可能有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风险,法院有必要对当事人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求予以考虑。例如,在父母或子女为出国、出境人员的情况下,为避免定期给付抚养费在履行上的不便,应当判令由给付人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增加抚养费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不存在或发生很大变化,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的,即便父母一方已经一次性给付了抚养费,未成年子女仍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