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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07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法规大全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网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对于网贷行业而言,2017年已经基本确定了行业的监管基调。自年初开始就先后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
  各家平台最为关注的备案问题会在2016年落定。监管将在明年一季度启动P2P备案工作,且备案公司数量有限。目前有关于备案的相关法规只有2016年11月流出的一份署名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各地具体的备案细则则由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发布。
  二、区块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2017年8月、9月,国务院接连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两份文件鼓励开发区块链等新技术、明确区块链在国家技术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国务院在《指导意见》中重点提到,相关企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基于本身的技术特点,区块链行业目前更多应用在数字货币和金融记账领域。
  在数字货币方面,央行已经在17年9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将数字货币融资(ICO)定性,称其“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
  三、消费金融
  有关消费金融领域,2017年监管主要关注的是网络小贷和现金贷两个方面。
  2017年12月,银监会先后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56号文)和《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对网络小贷和现金贷进行监管。
  56号文要求各地监管机构应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网络小贷的总结汇报工作并提出长效建议。
  141号文中并没有对时间做出限定,而是直接从源头上卡死了现金贷的资金来源。根据函件,消费金融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放贷的业务类型与模式全部叫停。监管层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根据以上两份文件来看,在网络小贷方面,银监会可能会继续关闭网络小贷的注册通道,并且着手研讨相关监管细则,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2017年还未出台的《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至于从15年开始就在征求意见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明年是否定稿也有待猜测;在现金贷方面,监管层则可能联合各地金融局及自律组织严查违规现金贷公司,严格限定现金贷公司准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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