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应如何处理,还能否主张违约金?前言:生活中,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有时也会遗漏甚至忘记。就此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又应如何索赔?下面笔者以违约金的定义为出发点,结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简要释明如下: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笔金钱。对于约定的违约,当事人可以直接约定为一个明确的数额,也可约定为一种计算的方法;对于法定的违约金则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如《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 :“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电信用户支付违约金。”等。
二、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诉讼中能否主张违约金
一般是不能的。诚如违约金的定义,违约金属于合同(当事人)约定事项或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因此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且也没有法律规定有违约金,出现违约情形时,当事人是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三、无法主张违约金时,守约方应如何维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如果因没有合同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无法主张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需要说明的是,这三者守约方可以选择其一主张,也可选择其中的几项同时主张。
就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依据《民法典》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同时,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增加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需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就什么情况下构成“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指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