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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对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研究
发布日期:2004-02-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青少年由于其年龄特征,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导致犯罪,究其动机,并无其目的性。据统计资料反映,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四个特点:一是14岁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二是共同犯罪突出,大多数是未成年人结伙或参与成年人至共同犯罪。据统计,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70%左右是青少年团伙作案、共同犯罪。三是暴力性犯罪明显。少年犯罪案件的主要类型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四是在校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特点之一,且团伙化特点明显。在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中,有的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作案,有的全部都是未成年人共同作案。从犯罪手段上看,呈现出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表现在设计型、预谋性的犯罪增多,采用的地段也越来越狡猾。如一个在某市游戏机房疯狂盗窃30多次的盗窃团伙,实行偷窃、窝赃、销赃“一条龙”,而其14名成员中,有9人系在校学生。有些地方出现带有“帮会”、“黑社会”性质的未成年人有组织共同犯罪,团伙内部有“老大”,有自己的纪律,有活动地点和活动习惯,作案有明确的分工。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对象,往往也是未成年人或者更小的儿童。未成年人的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危害性,已经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一大公害和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产生的根源。一是学校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不能很好地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对社会、家庭及自己的责任感。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不学法、不懂法,也就谈不上什么遵纪守法。尤其忽视对绩差生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同学及社会上对绩差生另眼相看,而绩差生也往往自暴自弃,于是很容易与志趣爱好相近或相似的社会青年走到一起,拉帮结派,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后备军”。据统计,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在学校成绩较差或很差的占大多数。二是青少年模仿能力强,哥们义气重,极易形成团伙,进行共同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受社会环境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时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走向深化的时期,我国在大量引入国外资本和先进的技术的同时,外国的一些不良影响也渗透到了我国,特别是文化娱乐方面的一些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影响。影视暴力作品的泛滥也是导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增加的原因之一。也有统计反映,在城市中,未成年人性犯罪减少了,但这并不表示未成年人这方面问题少了,恰恰说明这方面问题更加普遍了,这从未成年人早恋现象的泛滥和怀孕现象的增多就能体现出来。

  未成年人形成共同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在校期间形成团伙的共同犯罪。青少年喜欢三五成群,在学校容易形成“小团体”,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据报道,一家重点大学的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张某等6人在校期间组织形成的“小团伙”,专门对西安市高校谈恋爱的男女生进行抢劫。他们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每次作案前均有严密分工,给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初中毕业流散到社会后形成小团体。在社会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正在转型时期,学历较低的初中毕业生往往存在就业的困难,一旦与人纠合,极易犯罪。在城市中初中毕业,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年龄,正是生理上基本发育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具备了犯罪的客观生理条件,但心理发育并未得到相应的引导,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逆反心理、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等问题,对一些复杂的人和事往往不能正确的判断,以至于误入歧途。他们中大多热衷在网吧和游戏机房玩电子游戏,游手好闲,又想吃好穿好,产生不劳而获的意识浓重。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名初中刚毕业的女学生,在网吧中与另一名少女发生矛盾,便纠集两名初中刚毕业的男学生,多次对少女进行强奸和殴打。

  三是未成年人随老乡到城市打工后形成的共同犯罪。大量的外地籍或农村的初中毕业生及辍学的农村未成年人,随老乡到城市打工,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均由老乡传帮带,一旦老乡犯罪,其往往会成为犯罪团伙成员。在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三名未成年犯就是由一名同村的成年犯向他们讲要带他们进城打工,包吃包住,还能赚大钱。进城后,这名成年犯先是让三名未成年犯吸毒,后让他们到娱乐场所去贩卖毒品。

  由此可见,加强对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研究,掌握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产生的根源及特点,是防范未成年人的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共同犯罪,保持社会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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