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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明星代言店小吃店,未开店不想做了,该怎么退费?
发布日期:2021-06-02    作者:邱天成律师

只要是开店创业,万物皆可加盟,从餐饮小吃奶茶快餐水果黄焖鸡,到洗车超市甚至刷脸pos机,可以说在加盟这块韭菜田里,只要你想找刺激,总有镰刀等着你。

很多普通人都在想他们投资哪个加盟才能赚钱,甚至想着加盟后赚到钱的时候,我觉得他们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似乎善良和道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

加盟退费自诉:
我现年38岁,是山西阳泉人,一直想自己创业。2019年11月我在网上看见明星代言的某香炸猪排,就在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官网上留下了电话。之后该公司负责招商的徐经理打来电话,在互加了微信后,徐经理说加盟该香炸猪排名额有限,机会难得,做不做可以先来公司看看,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报销来回路费。
11月29日我就去到秦皇岛,11月30日上午有接待人员带领我去公司考察,市场部经理王伟带我参观公司,品尝了该香炸猪排食品,然后我被带到接待室。11月30日我们正式签订该香炸猪排定金合同,合作区域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然后我在海港区刘超小吃店的POS机上刷卡交了20000元加盟订金。
回到家里我仔细一看与公司签订的该香炸猪排合同,发现合同上存在很多问题;后来家中有事也没有精力做这个项目,就跟公司人员商量能否退出加盟。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人答复,我只好找到市场部经理王伟,他说他做不了主。我与公司签订的是特色餐饮服务合同,只签了一年,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这显然是不允许的。该香炸猪排加盟者在选址以及装修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一年期服务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况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承诺的报销路费住宿费也没有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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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加盟案例中此类的情况较多,很多创业者在还没想好是否决定的情况下去考察加盟公司,加盟公司在拉你去考察之后,就要求你签订合同,很多人都是稀里糊涂的签了合同,签了之后加盟商就让回家等,可是就迟迟没有消息,最后询问对方也不给具体的处理,加完费之后却不给服务,要回加盟费,就拿那对加盟者不利的合同说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加盟费退还该如何处理:
如果要退回加盟费,在没开店的情况下需要的证据: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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