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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加盟:尚未开店,应该怎么退费?
发布日期:2021-04-07    作者:夏书祥律师

以下为加盟商真实自述:

   “2020年5月12日,我与朋友总共三人知道了xx炸鸡项目的招商信息,就联系了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商务经理崔丽进行了解。她介绍了加盟xx炸鸡的优势,之后我们三人5月15日一起去了南京市江宁区考察这个项目。 

   到了之后,招商部的李经理接待我们,介绍xx炸鸡的加盟费是5万元,让我们先交了定金1.5万元。后来有一个人家里出了问题不干了,我们两个人资金不足搞不起来,李经理说定金不能退,但可以让我们延迟到月底交尾款。 

   后来李经理天天催我们交尾款,说他们公司帮我们找店面,在我们两个人的预算内,并告知尾款只要交了立即提供店面给我们选择,而且店铺包我们满意,不满意可以退款。 

   结果我们在5月22日交了尾款3.48万元,他说把xx炸鸡的合同寄给我,我签字之后他才找。我再三要求他们提供店面,给我们介绍了一个学校食堂。我们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去学校食堂,对方说他们公司不在学校在外地,要先交钱才能给我们安排包我们满意。我们都不知道店在什么地方怎么交钱。之后李经理一直也没有提供其他店面。 

   等我收到他们快递的xx炸鸡项目合同,发现有5份,签订单位一个是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个是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仔细把合同看了一遍,关于选址这条并没有像李经理说的那样包满意,不满意退款。这一点我们觉得很不安,一旦签了合同他们肯定不会管我们的,所以合同也没有签字。 

   后来我又联系李经理,他说我爱做不做,钱不可能退的。他们这种行为简直太令人气愤了,为了让我们签合同承诺那么好,但合同上并没有,况且合同未签凭什么不退款,没有给我们服务拿我们交的钱又算什么? 

   当事人带着愤怒的情绪,在110法律网上找到了我,了解具体情况后,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的聊天记录和加盟合同,委托给我司处理,在三周后,收到80%的加盟费退回,虽然没有全款,但是当事人表示也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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