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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离婚,房子登记在孩子万某名下,可以分割吗?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张梅律师

万某是一名10岁的小男孩,现在他的爸爸妈妈要离婚,爸爸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妈妈认为房子虽然是夫妻双方购买的,但是由于登记在万某名下,在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如果登记那么是有效力的;如果没有登记,那么是不具备效力的,但法律又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的权属相关的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依法能够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对房屋可以进行占有、适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

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万某,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赠与登记或者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房产经过办理并且登记那么就是成为了实际交付,那么赠予关系就应当成立。如孩子万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时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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