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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被罚,投资者索赔启动
发布日期:2021-04-22    作者:柯正云律师

2021年4月21日,亚太药业(002370)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 意味着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坐实,投资者损失可正式提出索赔了。

违规源于子公司造假

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 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亚太药业 2016 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2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亚太药业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去年扭亏为盈,净利润2727万元

根据公司年报,去年营业收入达5.14亿元,同比下滑2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2727万元,同比增长101.42%。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扭亏为盈并非是主营业务所致,而是因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带来的福音。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博客参加。亚太药业于2010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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