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002341)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出现新的进展。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表示,其团队代理的新纶科技虚假陈述案目前有部分正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021年3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59名原告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诉讼请求及基本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的争议焦点主要围绕新纶科技三日一价的确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等问题。
案件回溯至2019年6月25日,新纶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年5月21日,立案调查后快一年,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1号。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新纶科技通过虚构业务造假手段,虚增营业收入高达7亿多;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总额超过10亿元的关联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金额为4亿元的对外担保的违法行为。据此,证监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
据2021年2月2日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称,新纶科技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为21.77亿元,同比下降3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6亿元,同比下降12848.83%。
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间买入新纶科技(002341),且在2019年6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应尽快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