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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以各种名义诱导刷礼物被骗,可以挽回损失吗
发布日期:2021-03-01    作者:110网律师
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各式各样的“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个别诈骗分子也瞄准“商机”,以交友恋爱为幌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犯罪。近日,广州黄埔警方在“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打掉一个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的团伙,抓获王某(,28)、巫某(,26)6名犯罪嫌疑人。
诈骗团伙伪装成传媒公司
5月中旬,黄埔区公安分局黄埔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排查发现辖内的广州某传媒公司涉嫌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的线索。
黄埔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打击新型犯罪专业队、黄埔派出所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展开调查。警方发现,该公司由老板、推广员和女主播组成,以恋爱交友为名,利用各类软件添加陌生男性网友,诱骗网友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礼物”。
51322时许,黄埔警方采取抓捕行动,在辖内某写字楼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巫某等6,现场查获涉案电脑7台、手机12台。
经审查,6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骗子对照“话术本”发起网恋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他于2月底出资50万元,用犯罪嫌疑人杨某(,26)的身份注册成立广州某传媒公司,并聘用巫某作为公司主播,负责网络平台直播,同时组织沈某(,20)等多名人员充当“推广员”,假扮女性在平台上吸引“客户”。
王某还自制了“话术本”提供给公司相关人员学习和使用。该“话术本”详细规定了“包装定位”“聊天技巧”“行为忌讳”和“直播间互动”等内容,甚至对女主播的“血型”“独特喜好”“父母职业”等情况都作了明确说明。
每名“推广员”(均为男性)均使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手机,按照“话术本”规定各自“运营”全新微信号。他们通过女性照片、动漫头像和朋友圈配图,将自己“包装”成优质单身女性,在网络直播平台挑选单身男性,以恋爱交友为名不断“吸粉”。随后,他们利用“话术本”中的各种聊天套路,搜集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客户优劣程度以“A-D”进行编号,精准筛选出“优质客户”。
19种理由骗网友“刷礼物”
该诈骗团伙在筛选出“优质客户”后,“推广员”便会在聊天中以“母亲有重病、弟弟还在念书急需钱”等理由,传递白天上班、晚上在某直播平台兼职当主播的信息,待时机成熟便诱骗对方进入该直播平台“提人气”“刷礼物”。
犯罪嫌疑人巫某一般于每日20时至22时在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表演,直播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会安排“推广员”扮演“水军”进行配合,通过“怼”“杠”“骂”“刷小礼物”等形式,刺激目标客户,激活直播间氛围。
据犯罪嫌疑人巫某供述,其在直播间中会以“生日”“节日”“平台活动”“冲击平台周星”“业绩任务不够”“主播PK”等共计19种理由,诱导事主不断在平台充值“刷礼物”,以此骗取事主钱财。
经查,该公司正式“运营”不足两个月,已非法牟利3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黄埔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市面上许多小的直播平台存在违法诈骗行为,通过女主播与业务员分工合作,以恋爱名义诱导受害者在直播平台对主播刷礼物。遭遇此类骗局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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