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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奶茶店后发现公司欺诈,能起诉公司赔偿开店损失吗?
发布日期:2020-10-09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若公司被认定为“欺诈”(律师提醒:认定“欺诈”非常不容易,诉讼风险非常大,建议咨询律师,有充分把握后再主张),则加盟费可以退,但此类案件中,赔偿开店损失比较难。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公司被认定构成欺诈,但法院认为加盟商经营期间也有收入,最终未支持其要求赔偿装修费、材料费、房租等损失。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告主张的损失。其中,关于装修费及材料费39600元。原告虽提供发票证实其有支出装修材料费的事实,但未提供证据证实上述发票与本案的关联性,且原告在店铺装修后一直经营使用,原告已获取经营收益,故原告主张赔偿其装修材料费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房租43200元,原告主张其一次性向店铺出租方支付了两年的房租43200元,但原告在经营期间支付的房租属于经营成本,原告已实际获取经营收益。且原告确认在其经营的“鹿某”店铺关店后已将所租商铺另作他用,故本院对于该项损失参照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酌情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两个月的租金损失3600元,原告主张超出部分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退货15箱“黑糖”的问题。原告就其所主张的15箱“黑糖”产品系由被告提供,以及产品的具体数量及价值均未提交证据证实,且被告对此不予确认,故本院对于原告该项主张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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