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回顾
小王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克扣部分工资。后小王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克扣的工资。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却以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提出异议,认为小王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裁定驳回小王的仲裁申请,由法院处理。
二、案情分析
首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小王与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呢?
(一)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接受劳务者)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接受劳务者需要支付约定的报酬。劳务合同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综合分析: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也就是说双方之间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认定劳动关系成立这三条判断标准缺一不可,据此可以看出小王接受公司的管理支配,从事公司业务,小王与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双方确实属于劳动关系,小王申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但是小王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
三、无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来证明:
1、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或工资条等。
2、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4、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等。
5、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要有上述能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若干材料,小王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工资。若其中任何一方或双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