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加盟合同中都会约定,如果加盟商单方解约不仅加盟费不能退回,甚至还要向特许人承担一定的违约金。这导致很多加盟商对于单方解约“望而却步”!实际上,上述条款只是一个格式条款,多数时候是无效的。如果加盟商依法行使单方解约权,比如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冷静期”规定或者第二十三条“信息披露”义务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则不构成违约,当然不需要承担违约金了。至于加盟费能否退,退多少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而定,并不是一个格式条款就能限制的。
当然,加盟商的单方解约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如果特许人资质齐全,而加盟商又不具备单方解约的法定条件,擅自解约,是要承担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