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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融环境(300152)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3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科融环境(300152)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律师联系。
        201963日,科融环境(300152)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天津丰利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数量及总价款存在虚假记载、天津丰利收购杰能科技资金来源存在虚假记载、杰能科技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天津丰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杰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此外,2019110日,因2017年年报虚假陈述,证监会对科融环境采取监管措施。201987日,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1号、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科融环境(300152)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6628日到20171130日之间买入科融环境(300152)股票,并且在201711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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