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金花(600080)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3号)。金花股份于今年5月30日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仅仅两个月时间违法事实“水落石出”。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金花投资作为金花股份控股股东没用守住法律底线,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 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 万元。
拟被罚30万元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2.77亿元资金,证监会对其处罚仅30万元,违法成本太低。两个多亿元资金,即便是放在银行吃利息,也远远不止30万元。控股股东任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也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索赔启动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现投资者可以准备对账单打印,待正式处罚下来我们将向法院正式起诉索赔。
【索赔条件】在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4月29日前买入并在该期间还持有一股金花股份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控股股份占有上市公司资金频发
就在金花股份拟被罚不久,维维股份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原因也是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仅2019年控股股东占用维维股份资金就达到了11.5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维维股份和控股的双双被罚,然而这次拟被罚的仅有金花股份,其背后的控股股东不见踪影,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