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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处罚“靴子”落地,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幕
发布日期:2020-07-27    作者:柯正云律师

2020年7月24日,维维股份(60030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收到的正式处罚离《预先处罚告知书》仅仅一周时间间隔,这在以往案件中并不多见。同时也意味着投资者可正式起诉索赔了。
控股股东任性违规占用资金
        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连续三年占用公司资金,其中2017年团全年累计占用7.02亿元,占维维股份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2018 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亿元。占维维股份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8%。2019 年,维维集团占用资金“更上一层楼”,全年累计占用11.53亿元,占维维股份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
控股股东与维维股份被罚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维维股份处以5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维维集团拟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拟处以5万到30万不等的处罚。
投资者索赔启动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因维维股份处罚板上钉钉,投资者可正式起诉索赔了。 
        【索赔条件】在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前买入并在该期间还持有一股维维股份投资者可索赔,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去年维维集团套现近10亿元 
        2019年8月2日,持有维维股份5.50亿股股份的维维集团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新盛集团转让其持有的维维股份2.8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股份转让价格9.55亿元,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让出了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变更至如今的第二大股东。不久便“东窗事发”被调查。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维维股份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上述博客参加。大股东及关联方抽走的资金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使企业的资本结构恶化,影响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直接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投资者索赔是法律赋予的权益。只有让任性违法者付出代价才会让其敬畏法律,敬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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