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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是否构成性骚扰行为的界限
发布日期:2020-07-14    作者:张梅律师
       在性骚扰行为的认定中,需要慎重把握行为自由和受害人自由的界限。对性骚扰行为的认定,要准确把握性骚扰行为的特点:①性骚扰行为都是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②性骚扰行为与两性内容有关;③性骚扰的受害人多为女性,但不以女性为限;④性骚扰行为可以发生在很多场合,很多性骚扰行为都与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有关,但是,性骚扰行为的范围不应当限定在职场中;⑤性骚扰行为可以有很多方式;⑥性骚扰行为一般具有明确的针对性;⑦性骚扰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内心安宁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⑧性骚扰行为都是故意行为。对于处于模糊界限的行为,应当由法官根据上述特点自由裁量。讨论性骚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明确性骚扰行为所侵犯的民事权利。性骚扰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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